中嘉有線電視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出下列價位、菜單、推薦和訂位總整理

中嘉有線電視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莊春發寫的 台灣視訊產業的問題與解決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Home+ tv 4K智慧機上盒.有線電視/隨選影劇/YouTube也說明:我每天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電視!數位電視機上盒是現在的趨勢,除了各種影音頻道還可搭配光纖上網,bb寬頻改名的Home+中嘉2020年推出Home+ tv 4K ...

大葉大學 人力資源暨公共關係學系 汪睿祥所指導 農家豪的 媒體議題生命週期分析-以頂新集團購買 中嘉系統為例 (2016),提出中嘉有線電視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議題管理、議題設定、媒體議題、媒體議題生命週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新聞研究所 張錦華所指導 蕭君容的 媒體「涉己事務」新聞報導規範之研究─台灣四報之「走路工事件」報導比較分析 (2014),提出因為有 涉己、涉己事務新聞、旺中案走路工事件、關係人、利益揭露、公正客觀、公器私用的重點而找出了 中嘉有線電視的解答。

最後網站遠傳與大摩合作以債替股砸171.2億元買中嘉躍升系統業者龍頭則補充:全台最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中嘉網路,在大股東安博凱(MBK)釋出求售訊息後,歷經與旺旺、頂新集團洽商碰壁後,終於在今日確定花落遠傳(4904),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中嘉有線電視,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視訊產業的問題與解決

為了解決中嘉有線電視的問題,作者莊春發 這樣論述:

  電視產業與電信產業,長期屬於政府部門管制的產業,民主化之後,人民對訊息取得的強烈需求,政府遂採行開放政策,容許民間公司參與經營。然而在政府市場開放過程的中間,決策中似乎出現若干的盲點,個人因此不揣淺陋在報紙或網路專欄投書,本書為此發表的成果。希望個人的意見能提供主管機關政策的擬定,以使兩個產業發展更為健全,消費者從而獲得品質更好而價格適當的訊息服務。   為讀者閱讀方便,將其區分為傳播產業篇、電信及網路產業篇、公共經濟篇等三種分類。本書內容可做為教學上、實務上、政策討論的參考。 名人推薦   本書內容豐富,且收錄重要的時事議題,讀這些文章如同回顧台灣通訊傳播的發展

史,不僅是對教學和實務工作者有所助益,亦可作為推薦學生的閱讀教材。──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主任 翁曉玲   直言、敢言,能夠揭穿管制重重面紗下真相就看這一本。──太穎國際法律事務所 謝穎青律師   傳播媒體產業的治理與監管,應該以媒體經濟學等社會科學的分析為基礎,才能得到放諸四海而皆準、歷久不衰的解答。莊春發教授是臺灣在媒體經濟學領域的前輩學者,智慧結晶集結出書,值得拜讀。──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 賴祥蔚   台灣視訊產業的發展,不只是傳播政策問題,更是攸關民生品質與整體經濟發展的產業問題。本書從產業結構面出發,分析深入,許多卓見,值得參考與深思。──中國文化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

胡幼偉

中嘉有線電視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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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議題生命週期分析-以頂新集團購買 中嘉系統為例

為了解決中嘉有線電視的問題,作者農家豪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媒體報導頂新集團收購中嘉有線電視議題為例,探討媒體議題對組織經營有何影響。運用文本分析法,以Combos & Holladay(2010)提出的語藝溝通策略分析自由時報、蘋果日報、中國時報(含工商日報)、聯合報(含經濟日報),共249篇新聞。研究結果發現:(1)媒以議題可以區分出階段,潛伏期的定義策略及浮現期的合理化策略幾乎同時出現。流行期不一定所有媒體一起報導相關議題,媒體的極化溝通策略連帶著認同的溝通策略出現。(2)自由時報會主動推動議題,推動媒體議題週期的溝通策略是需要持續堆疊報導的。(3)自由時報除了報導內容呈現出溝通策略外,透過報導或部分報導更多的活動團體領袖、公眾人物、政

治人物、商業角色、民眾的發言,來支撐媒體提出的議題,並透過別人的論述來堆疊語藝策略推動議題。結論,瞭解媒體運作,以及媒體如何參與議題,能幫助組織瞭解對於媒體立場的判斷不能在像從前一樣客觀以媒體看待,而是將各家媒體分開來判斷誰有可能與組織整奪議題推動權,且由該媒體的報導內容來判斷議題所處的階段,再擬定議題管理計畫。

媒體「涉己事務」新聞報導規範之研究─台灣四報之「走路工事件」報導比較分析

為了解決中嘉有線電視的問題,作者蕭君容 這樣論述:

  二○○八年旺旺集團蔡衍明以私人資金收購中時媒體集團,到二○一二年旺中寬頻欲再併購中嘉有線電視,不到四年時間,有關媒體對「涉己事務新聞」處理方式不當而導致的爭議事件,以及違反新聞專業倫理規範的嚴重程度,已促使主管機關及同業公會訂立涉己事務新聞報導規範,多家媒體亦對此訂立相關準則,顯示出過去普遍認為會影響新聞專業倫理規範能否實踐的商業或政治利益,不再是唯一的核心爭議關鍵。  本研究檢視一般新聞專業倫理規範及NCC針對涉己事務新聞的定義與規範後,爬梳過去國內外的爭議案例,發現研究區域以歐美、香港個案為主,且為探討該區媒體倫理道德下滑所提出的幾則案例,並非主要研究重點,而國內目前則尚未有研究針對

台灣媒體的涉己事務新聞爭議進行分析;再者,各電視台對涉己事務新聞的認知概念不足,且規範不一,形成各自解讀的情況,無法有效規範報導涉己事務新聞方式不當而產生的問題。因此,本研究希望深入探討涉己事務新聞的概念意涵,並以「旺中案走路工事件」為例,分析不同媒體報導此事件的差異,以作為未來判斷、分析涉己事務新聞的參考,以及如何正確報導,才能避免爭議。  根據NCC及三立、民視、中天、壹傳媒、年代、東森共六家電視台訂立的涉己事務新聞定義與報導規範,本研究歸納出「涉己事務新聞報導原則」。媒體在訂立涉己事務新聞報導規範時,首先應定義何謂「涉己事務新聞」,並界定「關係人」範圍;報導涉己事務新聞時,最重要的是須符

合「利益揭露原則」,即「須主動說明與該報導或評論內容有利害關係的事業及其關係人」,同時遵守公正客觀、多元平衡、公共利益、報導比例、利益衝突迴避及自律規範。  針對各家電視台訂立的涉己事務新聞製播規範,本研究建議在界定「關係人」的範圍上應更為細緻,因即使是規範內容已相對完整的中天及壹傳媒,其對關係人的定義及涵蓋程度仍不夠具體明確;其次,從二○○八年企業集團開始以鉅資購買媒體後,涉己事務新聞爭議案例不斷發生,涵蓋層面包括電子及平面媒體,影響甚鉅,但目前平面媒體並無相關規範,電子媒體也僅有六家電視台訂立報導規範,且規範內容參差不齊,有些電視台甚至根本不符合規定。因此,NCC除了請各電視台訂立規範並送

主管機關備查、以及要求不符合規定的電視台調整外,更須進一步思考、建立「跨媒體」的涉己事務新聞報導規範,以因應未來媒體產權集中及集團化之下,不同型態的媒體如何正確報導涉己事件,才能避免爭議。  在「旺中案走路工事件」案例分析方面,身為涉己事務媒體的《中國時報》、《蘋果日報》,因此事件攸關兩報所屬集團的利益及形象,為維護自身利益及打擊對方,報導時容易「公器私用」,其造成的新聞倫理問題更多,對新聞從業人員及讀者的影響也更深,《中國時報》即為最具體的例子;至於《自由時報》及《聯合報》,兩報雖非涉己事務媒體,但其在新聞倫理規範的實踐上仍待突破,因涉己事務新聞報導原則亦涵蓋一般新聞專業倫理規範,也可作為檢

視媒體報導內容的準則之一。  此外,因走路工事件所引發的爭議當中,有些問題並非涉己事務新聞報導原則可以規範,例如《中國時報》高層擅改第一線記者的特稿,扭曲事實,使記者遭到外界的謾罵攻擊,導致其身心受創而離職。此問題不僅影響媒體組織的內、外部多元性,以及新聞工作者的專業自主程度,其能否依公正客觀、多元平衡原則進行報導外,更牽涉到勞動權侵害的問題。建議未來研究可選擇不同個案來討論其異同,尤其可針對新聞工作者的專業自主性及勞動權問題深入分析,使新聞工作者的專業倫理與勞動權益能受到保障,行政機關及媒體單位也能以正確的方式判斷、處理涉己事務新聞,讓我國媒體的生態環境及報導素質更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