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刑事不起訴民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出下列價位、菜單、推薦和訂位總整理

公然侮辱刑事不起訴民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熙寫的 實務最前線 刑法X刑訴(2版) 和讀享編輯團隊的 好用!司律二試生存手冊(2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刑事-妨害名譽】不接受女兒交往對象教授怒罵像"陳星"遭告判刑也說明:那在這種狀況下,法院就會判決說這可能涉及到公然侮辱罪。政治人物很多時候大家的反應是兩極的,有人很支持、有人很批評,所以當你指涉這個人,像某個政治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學稔出版社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許恒達所指導 李侑宸的 後真相時代之假訊息管制結構 -以刑法規範為中心 (2020),提出公然侮辱刑事不起訴民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假訊息、言論自由、法益保護原則、合憲性解釋、網路平台、資訊守門人。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徐育安所指導 石金堯的 仇恨性言論之刑事管制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仇恨性言論、言論自由、低價值言論、違憲審查、刑法法益、入罪化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然侮辱刑事不起訴民事的解答。

最後網站高雄醫師公會則補充:(2)以最近「副總統」與「新新聞」的糾紛來看,副總統不先向刑事庭提告誹謗,而以民事庭,請求回復名譽之處分,就是一件快速解決的高桿做法。 綜上所述,醫事爭議發生後,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然侮辱刑事不起訴民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實務最前線 刑法X刑訴(2版)

為了解決公然侮辱刑事不起訴民事的問題,作者林熙 這樣論述:

  本書詳盡蒐錄近期最高法院具有參考價值之刑事裁判,並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判決與刑事大法庭裁定均一併納入,讓讀者能在考前的黃金期間速覽近期實務見解之趨勢要點,而有助於讀者精確掌握考試脈動。   【廣泛蒐錄實務見解】   本書主要蒐錄近三年對於考試上有正相關之實務見解,並輔以五年內具有重要性的刑事裁判,將刑事實體法及程序法之相關實務現況,完整呈現予讀者而不會掛一漏萬。   【橫向聯繫裁判要旨】   本書全面性篩選近期重要的刑事裁判,並統合相類似之爭點而以章節性、主題式之樣貌呈現,藉此凸顯刑事法中必讀的實務要點,使讀者得以有系統地獲悉相關實務趨勢脈動。   【縱向

建構思維邏輯】   本書蒐錄的最新實務見解,除有節錄裁判要旨外,並適度整理裁判之論理內涵,讓讀者能清楚瞭解實務見解背後的思維邏輯,以培養迅速的臨場反應而得應付詭譎多變的考試題型。   精選實務   沒收犯罪所得二層次思維案、發生交通事故逃逸案、性自主權內涵及同意效力範圍案、對肇事駕駛人強制採驗體內酒精濃度值案、 抗告權人範圍準用案……

後真相時代之假訊息管制結構 -以刑法規範為中心

為了解決公然侮辱刑事不起訴民事的問題,作者李侑宸 這樣論述:

由於科技的興盛與網路便利性,網路平台業者的出現讓人民發表言論之管道與方式更為便利,訊息大量的產出,人們的注意力難以聚焦於單一事務與辨識資訊的可證性,「後真相時代(Post-truth Era)」的簾幕也於焉展開。在此脈絡下,假訊息的傳遞也日漸興盛,甚至影響社會重大事件的結局,例如選舉、公投以及防疫。再者,現今網路平台業者藉由演算法的運算下,產生了諸多的社會現象,例如過濾泡泡(Filter Bubble)或是回聲室(Echo chamber)等社會現象,而使用資訊者多接收著大量的假訊息,這些假訊息也影響著我們的日常生活,甚至干涉到民主政治的體現,導致傳統言論自由中之觀念自由市場,無法藉由更多言

論來更正不實訊息而找出真理之存在,使得各國現今法制透過管制言論來防止假訊息之散布與侵害。  據此,本文前揭內容先確立所要探討的對象係屬何種假訊息,從假訊息的定義分辨其與假新聞之異同,確立了假訊息非新聞學下的新聞概念後,並就現今假訊息之影響與言論自由之衝突調和下,認為管制假訊息迫在眉睫,而就散布假訊息違反法規範之框架,並且根據規範中保護法益之不同,藉由言論自由中之雙階理論而應採取不同之合憲性基準。接著,透過憲法學之合憲性解釋與刑法學之法益保護原則,而就現今我國刑法與特別刑法中,箝制人民言論自由基本權規範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之要求。  最後,本文將透過刑法原理之解釋與網路守門人之間接侵權責任,參考著作

權法之Kuro案與Ezpeer案,來證立網路平台業者在沒有明文規範下,作為一個新興的科技平台,對於使用者所發布違反管制假訊息規範之言論,是否具有保證人地位而應該負有刑事責任?如無盡到移除、刪除或防止假訊息之侵害的話,是否亦會構成共同正犯、不作為犯或是幫助犯等等,並且介紹各國法制做為我國管理平台業者法制之借鏡。

好用!司律二試生存手冊(2版)

為了解決公然侮辱刑事不起訴民事的問題,作者讀享編輯團隊 這樣論述:

  精挑細選的重要考點 最接近實戰的考題模擬   複習不能真的只是複習   除了把書唸完,還要會寫!!!  

仇恨性言論之刑事管制研究

為了解決公然侮辱刑事不起訴民事的問題,作者石金堯 這樣論述:

仇恨性言論管制法的制定似乎是近年來的國際上趨勢,且內國法化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所衍生出的國家報告審查會議,亦要求我國政府應盡速制訂仇恨性言論管制的法律,但這並不意味著要在無審慎地思辯及討論下,冒然地直接將特定單一或複數國家的仇恨性言論管制法整個移植或拼裝進我國中。本文首先從「行為」、「言論內容」及「傷害性」等三個要素來理解與建構法意義上的仇恨性言論,並認為各國的仇恨性言論管制法及學理上對於法意義上的仇恨性言論在立法及討論上可以區分成的三種類型,基本上都可以透過針對特定族群及其成員之仇恨性言論(第一類)來加以涵蓋,而我國相關可能涉及到的刑法條文,在適用上

也會因為現實的考量,造成未必能夠發揮到管制的效果,故制定新法的必要與需求。其次,就雙階理論及雙軌理論來看,仇恨性言論屬低價值言論,而仇恨性言論管制法在選擇合憲性審查之標準時,應當至少採取中度審查標準。最後,試圖主張以仇恨性言論罪來管制仇恨性言論,並得出仇恨性言論罪基本上具合憲性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