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 簡易判決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出下列價位、菜單、推薦和訂位總整理

公然侮辱 簡易判決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易寫的 周易的刑法文章解密 和許家馨,王正嘉,李聖傑,吳耀宗,鄭逸哲的 談刑法妨害名譽犯罪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林羣期-榮譽律師 - 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也說明:大律師您好~我在民國91年7月被甲傷害及公然侮辱,因甲犯傷害及公然侮辱罪,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在一審刑庭審理中,我即於93年9月向一審刑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林琬珊所指導 陳俐廷的 名譽保護的虛與實-以公然侮辱罪為核心 (2021),提出公然侮辱 簡易判決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名譽、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罪、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王紀軒所指導 侯懿純的 網路霸凌犯罪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網路、霸凌、網路霸凌、網路犯罪、防治網路霸凌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然侮辱 簡易判決的解答。

最後網站廖伯威|EP 9:簡易判決處刑,真有這麼簡單? - 法律白話文運動則補充:什麼是簡易判決處刑. 一般來說,刑事案件經過檢察官起訴進到法院以後,法院必須依照所謂「通常審判程序」審理,也就是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然侮辱 簡易判決,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周易的刑法文章解密

為了解決公然侮辱 簡易判決的問題,作者周易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書?   透過「文章群」彙整相類似爭點,重要考情不漏接!   「筆者的碎碎念」提供不同的詮釋角度,全面提升答題戰力!   「近期修法與實務分析」掌握近期修法資訊,考試別擔心!  

名譽保護的虛與實-以公然侮辱罪為核心

為了解決公然侮辱 簡易判決的問題,作者陳俐廷 這樣論述:

本文之問題意識為:何謂名譽?探討名譽的具體內涵為何?針對名譽的具體內涵,又應以如何之方式始能適當且正當的保護名譽?從一開始對名譽的發展及抽象的探討,並透過實務對於公然侮辱罪認定之限縮,連結到是否係對於以刑事作為保護名譽手段之拒絕?最後重新檢視公然侮辱罪之保護法益與刑罰。名譽是社會互動下的產物,在我們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影響著他人如何看待我們以及我們如何看待自己。名譽對於我們的社會和經濟系統的正常運作也是不可或缺的,除了有助於對無法直接接觸之人進行評估外,更具有預測他人行為的作用。本文認同普通法系對於名譽的三個概念,即名譽的具體內涵包含「財產」、「榮譽」與「尊嚴」,這三個內涵在我們的生活中

、甚至人生中,為重要的構成部分,名譽應受到法律之保護毋庸置疑,即為本文題目中探討名譽保護之「實」的部分。公然侮辱罪在犯罪成立之各個階段中,從構成要件到阻卻違法之適用,層層受到為數不少之實務見解嚴格之解釋與判斷,學界與實務界更有將本罪除罪化之聲浪,以上種種似乎係對於以刑事作為保護名譽手段之拒絕,即為本文題目中探討名譽保護之「虛」的部分。由於名譽具有財產之內涵,故而以具有損害賠償功能之民事程序,似乎更能在實質上填補被害人所受到名譽之侵害,另如發生在網路言論平台或網路虛擬遊戲世界中,基於於網路之特性,輔於該平台或遊戲之內部機制「恢復」被害人之名譽,進而回到本文題目中探討名譽保護之「實」的部分。在現行

公然侮辱罪尚未經立法院廢除或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且立法院甚至於110年將侮辱公務員罪之刑度加重之立法趨勢,然而就像美國聯邦最高法院John Marshall Harlan大法官所言「一個人的粗俗之詞可能是另一個人的抒情詩。」,本文認為當前實務在處理公然侮辱罪之案件時,應參考最高法院於110年度台上字第30號判決所提出之「兩階段判斷標準並輔以利益衡量」,使本罪實質上一同適用刑法第311條之阻卻違法事由,以衡平名譽之保護;在科刑上則應科以罰金,縱於案情嚴重時處以拘役,仍應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以期實質上符合公政公約第19條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第34號一般性意見。

談刑法妨害名譽犯罪

為了解決公然侮辱 簡易判決的問題,作者許家馨,王正嘉,李聖傑,吳耀宗,鄭逸哲 這樣論述:

  隨著時代演變,傳播媒體越來越發達,不管是傳統的紙本或是新時代的網路,資訊傳遞速度不但加快,甚至在網路也出現了規模龐大的社群,由於人際交流開始高度仰賴傳媒的中介,許多妨害名譽爭議也因此進入刑事法院,刑法公然侮辱與誹謗等犯罪應如何評價?已然成為棘手的問題。

網路霸凌犯罪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然侮辱 簡易判決的問題,作者侯懿純 這樣論述:

隨著網路與人類社會愈發緊密,任何事情都可能透過網路進行,其中也包含了在網路上實施惡意的攻擊行為,一般將此一新型態的偏差行為,稱之為「網路霸凌」。鑑於網路的迅速發展,令使用者隨時隨地都能利用網路從事類此惡意行為,促使網路霸凌成為最熱門的話題之一。由於網路的特性,以及網路霸凌與傳統霸凌本質上存在著差異,致使網路霸凌被害者較傳統霸凌被害者更難以獲得協助,成為當代難以解決的人際關係問題。有鑒於此,近年來多有呼籲管制類此不當的網路行為聲浪,希冀透過法制規範保障網路使用者的權益,同時也維護網路使用環境的安全。網路霸凌除了屬於單純的反社會行為外,部分的網路霸凌行為也涉及了犯罪。本篇論文將常見的網路霸凌,以

各網路霸凌行為所侵害之法益類型作為分類,分別探討其所涉犯之犯罪,進一步反思現行法不足以評價網路霸凌行為之處。此外,鑒於網路霸凌事件之頻傳,防治網路霸凌工作至關重要,然而透過定立專法、實施網路實名制之法,又有箝制言論自由之可能,因此本篇論文試就防治網路霸凌提出建議,期能有效地於事前降低網路霸凌事件,事後提供網路霸凌被害人協助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