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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基隆关税局查获走私大陆花菇、猪蹄筋等也說明:该局表示,本次查获之走私货品,系由茉莉花轮承载进口,柜号为NYKU4058020,45尺,舱单原申报货名为塑胶粒17包、风扇45件及零组件28件,该局稽查组关员运用查缉走私情报 ...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李憲佐、郭振恭所指導 廖秀春的 我國現行海關查緝走私法律問題之探討 (2016),提出基隆關 稽查 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海關、查緝走私、海關組織。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航運管理學系 張志清所指導 王文貞的 我國海關執行進口貨物查驗制度中原產地認定之研究 (2014),提出因為有 查驗、原產地、大陸農產品的重點而找出了 基隆關 稽查 組的解答。

最後網站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函 - 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商業同業公會則補充:業協會、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汎宇電商股份有限公司、本關業務一組、稽查 ... 副本:財政部關務署、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財政部關務署高雄.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基隆關 稽查 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國現行海關查緝走私法律問題之探討

為了解決基隆關 稽查 組的問題,作者廖秀春 這樣論述:

世界各國都有海關查緝走私的制度,目的在於遏止逃漏稅捐與逃避管制,以維護國家課徵關稅權及保護國內工商業發展,並維護國家社會秩序之安全。近年來,由於我國關稅之稅率一再降低,走私之貨物不斷由消費性洋貨,逐漸轉為毒品、槍械、彈藥及管制進口或高稅率之貨品。為防堵私梟非法私運「禁止進口或管制」之物品進入國內,並避免少數不肖進口廠商之走私及逃漏稅捐,海關就各種方式對私運行為加強查緝。查緝走私,係關稅制度中,藉由關稅課徵之行政審查、過濾、查驗等等手續,對進入本國之貨物與旅客加以查核,並藉由上開行政手續,杜絕有侵害國家社會或影響經濟發展之貨物進入國境內,以保衛國家社會安全。我國目前執行查緝走私之業務,原則上係

由海關主管,惟因人力有限,僅可應付通商口岸之查緝業務,故通商口岸以外地區,則賴軍警治安機關或其他機關之協助。目前由於各機關間,權責無法明確劃分,導致在防制走私之工作上,衍生諸多困擾,致使走私日益猖獗,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社會治安及經濟秩序。故應如何使各查緝機關在查緝工作上,能互相配合,以圓滿達成查緝任務,頗值得加以研究。本論文乃就我國目前執行查緝走私最主要之機關-海關為出發點,探討其沿革與組織架構,以及執行關稅法、海關緝私條例與相關法規之情形,從理論與實務加以探討分析。復就現行實務上查緝走私之機關,即財政部關務署及其所屬機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機關,以及內政部警政署及其所屬各地縣市警察局等

單位,分別加以敍述及探討。最後透過研析海關實務上查緝走私案例,歸納出其原因及改善措施,以供日後海關執行業務時,作為輔助改進之參考。

我國海關執行進口貨物查驗制度中原產地認定之研究

為了解決基隆關 稽查 組的問題,作者王文貞 這樣論述:

海關的核心業務實務通說即驗貨及分估,簡言之就是貨物的查驗與分類估價。貨物查驗的目的主要在於徵稅及查緝,而分估則是依據貨物的種類,按照國際商品統一分類稅號系統(The Har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簡稱HS)核定之稅則、稅率來徵稅。早期擔任核心職務需經一定的職務歷練方可勝任,譬如新任關員需先具有碼頭巡櫃、稽查抄船、貨棧駐庫等工作之經歷後,始具備擔任驗貨關員的資格,而有驗貨經歷後才可勝任分估的職務,主要目的是經由前揭的歷練,來熟悉港埠、碼頭、貨棧及貨櫃間等通關供應鏈之牽連關係,增進貨物查驗與估價的風險辨識。然而,近年因

大量退休潮以致人力短缺,新進關員分發擔任驗貨或分估者眾,此等優良傳統培訓過程漸形消失迨盡。個人於擔任驗貨及分估職務後,體認法令與貨物之繁雜、業者與報關之溝通、責任與風險之苛賦、業務與幕僚之矛盾等各項層面,至此不時思量通關順暢與查緝走私,兩者究係相悖或可相存?我國雖屬WTO會員國之一,但有關農產品原產地規則之認定,卻將大蒜、香菇、竹荀、梅子、李子、茶葉、稻釆、花生及金針等9類,排除實質轉型改以收割地與採集地作為認定之標準,而產地之認定為驗貨關員之義務與責任。又現行通關實務每遇前述貨物質疑產地虛偽時,傳統調查之方式為送鑑定機關與駐外單位協查,但是核定之專業鑑定機關又過於集中欠缺多數,且送鑑結果甚難

獲明確且肯定之答覆,縱然再輔以駐外單位協力調查,因受限人力、訪查面積、配合度與往返交通等問題,難收實效,反徒增關員判定之疑惑。故本文將從驗貨制度與原產地規則之檢討來探討兩方間之關係,論述大陸農產品於查驗產地所發生之窒礙,並提出個人改革之淺見,期望本研究之成果能供有關機關及相關人士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