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重複繳納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出下列價位、菜單、推薦和訂位總整理

所得稅重複繳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如寫的 2022稅法與實務(上)(記帳士考試適用)(贈全真模擬考)(三民補習班年度教材)(十六版) 和三民名師群的 2022稅務法規小法典[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適用](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四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江彥佐、蔡孟彥所指導 陳泓逸的 加值型營業稅中進項稅額扣抵權與非實際交易對象認定之研究—以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為檢討適例 (2021),提出所得稅重複繳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合作社、合作經濟、拾荒者、回收商、資源回收、再生工廠、補徵稅額、免徵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憑證、銷項憑證、加值型營業稅、稅捐法定主義、非實際交易對象。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會計資訊系 林靜香、封昌宏所指導 蘇萱彧的 個人持有未上市櫃股票租稅議題之探討 (2020),提出因為有 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房地合一稅、租稅規劃的重點而找出了 所得稅重複繳納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所得稅重複繳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2稅法與實務(上)(記帳士考試適用)(贈全真模擬考)(三民補習班年度教材)(十六版)

為了解決所得稅重複繳納的問題,作者王如 這樣論述:

  【本書適用】   這本《稅法與實務(下)》適用於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考試利多】   1.近五年度的記帳士考試平均錄取率約12.62%、平均錄取人數為734人。但因記帳士考試並無限制錄取名領,不需與其他考生競爭,考試成績及格即可,最大敵人還是自己。     2.記帳士平均起薪約在26K~28K,稍具有規模的公司,大學畢業能領到30K左右,碩士則落在35K起以上。薪資待遇會因為個人經驗、學歷、能力或公司規模等而不同,未來再考會計師或擔任會計主管,薪資上看40K~80K。待自身能力、經驗、人脈備足,可自行開事務所當老板,接案論件計酬。     3.

若想擁有穩定工作與福利,也可往公職財稅行政(高普考與稅務特考)發展,因考科與記帳士有重複,備考起來更為輕鬆,高普考起薪約3萬7至4萬7。     【本書優勢】   111年度稅法大翻修,稅捐稽徵法變動幅度超過一半,最震撼的就是加重租稅刑事罰之罰責,包括刑期加長與罰鍰金額加重,藉以保護納稅義務人之權益。調降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金額比例及滯納金加徵率,由每2日加徵1%,改為每3日加徵1%,處罰之上限由15%降為10%。修正退稅請求權期間,納稅義務人適用法令錯誤,申請退稅之期限由5年提高到10年,並增訂檢舉獎金上限之規定。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課稅級距之金額與遺產贈與稅之免稅

額,均配合物價指數之上漲而調升;其次每人基本生活費額度,從109年度之每人182,000元,110年度提高到每人192,000元。本書配合修法內容已全部改寫完成,所以這是一本目前坊間資料最新也是最齊全,最值得信賴之考試用書,相信這本書之內容,相信這本書之內容,對於讀者參加記帳士考試之稅務相關法規與租稅申報實務這二科而言,能夠幫助讀者獲取高分,如願考上記帳士這張年薪可達百萬之黃金證照;筆者鑽研稅法與從事稅務實務工作長達四十年之久,深信本書讀者如果能夠確實依照本書所介紹之準備方法與技巧去研讀稅務相關法規與租稅申報實務這二科時,相信高分將隨手可得,百萬黃金證照猶如探囊取物、信手捻來,本書將一路陪伴讀

者邁向成功大道、享受幸福人生。     一、統整常考稅法概念   這本《稅法與實務(下)》依命題大綱收錄所得稅稽徵、所得基本稅額—營利事業部分、綜合所得稅、個人最低稅負、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共五大章35個主題,深入淺出,即便非法律系的一般讀者也能在作者的諄諄引導下循序漸進,厚積薄發。再配合依最新通過條文修訂之內文,充份掌握修法動態,把持考試致勝關鍵!     二、武林秘笈增強實力   作者於內文中特別設計「練功房」元件,提供稅法補給站突顯稅務細節。重要段落附有「武林秘笈」做為研讀小叮嚀,作者的提醒有如醍醐灌頂般打通考生任督二脈,易混淆的觀念毫不費力就釐清了。  

  三、精選試題測驗實力   內文各段落穿插立即練習題,方便讀者念完馬上進行實測。每個章節後面附有精選試題,研讀成果即見真章。透過試題演練即時呈現未讀透的盲點,讓讀者真正掌握關鍵。第二部分收錄最新109~110年普通考試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試題、《租稅申報實務》試題。計算題附有詳細解題步驟,教會讀者得以正確運用稅法規定,克服應試恐懼!     【試題分析】   一、租稅申報實務:   (一)租稅申報實務之命題大綱包括綜合所得稅申報實務、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實務三大重點,出題方式以計算題為主,簡答題為輔,最近三年命題委員出的題目,不僅艱深

而且非常實務,讀者憑自學真的很難考高分。出題方向包括五個部分:1.個人綜合所得之所得類別、計算與申報及課稅範圍、2.綜合所得淨額之計算(包括免稅額、扣除額、特別扣除額)、3.結算申報、應補(退)稅額之計算、4.稅款繳納方式及稽徵程序、5.個人所得基本稅額之計算,最近三年通常是出五小題,每一小題6分合計30分之方式命題,通常是綜合所得總額出一題,免稅額、一般扣除額與特別扣除額出兩題,各類所得與綜合所得淨額出一題,應納(退)稅額與基本稅額出一題,得分關鍵要確實掌握住免稅額、一般扣除額與特別扣除額這兩小題12分;今年命題方式問答與計算各占50%,退職所得之計算與多層式傳銷事業所得之種類,相信明年還是

會維持此種命題方式,請拭目以待。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命題大綱包括七個部分:1.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之計算與申報、課稅範圍、2.暫繳申報及未辦暫繳之核定、3.結算申報及未辦申報之處理、4.清決算申報、5.未分配盈餘申報、6.納稅義務人及申報書種類之確定、7.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計算,最近三年通常是出二大題,每一大題再出四小題,合計約八小題,每大題約20分,合計約40分之方式命題,今年第一大題出了清決算之申報計算與規定;第二大題出新制房地合一稅1.0版本與2.0版本之計算與問答,只要把握住問答題,分數就不低了。     (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實務命題大綱包

括十一個部分:1.營業登記、登記之變更或註銷、2.統一發票使用、3.稅額計算(含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4.銷售額之認定、進項憑證之申報與扣抵、5.稽徵程序(稅籍登記、課稅憑證之管理、申報繳納)、6.退稅、溢付稅額之處理、7.課稅範圍、8.減免範圍、9.罰則、10.各種申報書表之填寫、11.納稅義務人(營業人及其身分變更),最近三年通常是出一大題,每一大題再出五小題,每小題約6分,合計約30分之方式命題,此部分是最容易掌握分數的,小規模營業人、非加值型營業人與加值型營業人(401、403)出一題,不是401就是403,只是110年非常反常,第一大題全部考罰則,包括滯報金與怠報金之處罰規定;第

二大題考房地合併出售營業稅之計算與401銷項稅額、應納或應退營業稅額之計算,屬於相當簡單之計算題。     二、稅務相關法規:   (一)從命題大綱讀者有沒有注意到各稅法考試均包括施行細則,而且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是必考題,尤其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最近三年,每年出題分數平均超過16.67分,本書特別編列為第十章,而不是附在營利事業所得稅裡面,統一發票使用辦法每年均會出一、二題,配分雖不高,但卻是影響讀者能否考到80分之關鍵密碼,總平均分數差二、三分以內之讀者,是否疏忽了這兩地方,而名落孫山。     (二)各稅法之法條編排是有邏輯架構的,包括租稅主體(

納稅義務人)、租稅客體(課徵標的物)、稅率、減免範圍、稽徵程序與罰則,根據這個架構去研讀,熟記重要法條內容(上考場前最少讀完五次)。     【準備要領】   一、掌握最新修法議題   105年度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106年度反避稅四大工具,107年取消兩稅合一、所得稅法大修法、納稅者保護法,真是五彩繽紛的一年,果不如其然,107年度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與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果然為107年度配分最高之命題焦點;108年度所得稅法新修法允許薪資收入採定額扣除或列舉扣除,也新增了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10年新制房地合一稅由1.0版本改為2.0版本,想當然爾110年度均有命題,故

知111年度新修法內容,必是命題重點!     二、針對命題範圍準備   從最近三年考題分析,可知命題大綱之範圍,在命題委員之腦海中還是有重要性與偏愛程度之區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每年約出22分上下、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每年約出16分上下,稅捐稽徵法每年約出13分上下,遺產贈與稅法每年約出11分上下,所得稅法目前是最熱門考題,最近三年平均出29分,讀者們就迎合命題委員之偏愛程度去準備,相信高分自是可期。     三、融會貫通最重要   徹底了解每個題目之計算過程,勤加練習,租稅申報實務與稅務相關法規雖然某些內容是相同,但是準備方式卻完全不同,讀者一定要完全融會貫

通,否則很難拿高分的。     四、先審題再驗算   上了考場,先花個3分鐘,審視一下考卷四大題之命題內容,每題解題時間以22分鐘為限,確實掌握答題時間,從最有把握的題目開始解題,不一定從第一題開始解題,寫完所有答案,記得再驗算與檢查一次,尤其是從自認為最有把握的那一題開始驗算,因為租稅申報實務答案錯就是0分,沒有對一半的分數,所以整體分數偏低也是正常的,如果讀者能夠確實依照以上之準備方式與考試技巧去考試,相信讀者將會一舉得高分,金榜題名。     稅務法規的50題選擇題應該在30分鐘上下就可以寫完,記得再驗算與檢查一下考卷上的答案是否跟答案卡所劃記之答案一樣,碰到完全沒把

握的題目,就把肯定錯的答案排除,以剩下之答案來猜答案,相信讀者將會大大提高得分之機率,一舉得高分。     最後編者以這句話與讀者共勉,「永不放棄自己,就是考上記帳士百萬年薪證照之最佳保證」,王如老師祝福你!金榜題名!     【考生上榜心得1】記帳士上榜生:曾祥宇   國文:49分   會計學概要:47分   租稅申報實務:78分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82分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57分     我原本在公部門從事土木工程約聘工作,因為母親本身是做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為了繼承家業,決定離職準備記帳士證照考試。由於不是會計本科系出身,因此我使用補習

班課程來備考,之所以會選擇三民是因為之前有看過「每4位新科記帳士,就有一位來自三民輔考!」這段話。剛開始很擔心會完全不懂,不過在家人的鼓勵下,我一邊準備考試、一邊幫忙家中事務所工作,讓我可以在學習教科書知識的同時,也能從實務上學習,所以準備起來還算是得心應手。     準備記帳士證照,我的讀書方法偏向勤能補拙,也就是要勤做題目。選擇題部分,補習班有課前小考、講義後面也都有題目,參加考衝班會發好幾千題的題庫,這些題目都要做三遍以上。如果每次都答對就代表已經學會,錯很多次的部分要再仔細閱讀對應章節,如此一來,不僅可以了解考題趨勢,亦可以針對自己比較不熟的地方著重複習,達到對症下藥的效果!

    申論題方面,一樣要練習很多遍,尤其是稅務法規。因為本身家中開設事務所,所以我還會拿實務例子去做計算,透過真實案例,更能增加印象及理解題目的涵義,我也會另外找網路上的商科考題進行練習。     整理筆記部份,我是跟著老師的方法進行準備。老師的筆試不是按照法條來寫,而是按照類似章節來整理,不僅不會弄混,還可以將有可能出的題目有條理地舉例出來,避免遺漏;同時,還會將今年修法重點特別標示,讓猜題更精準。     記帳士證照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學生時期我的國文成績就不是很好,好在記帳士考試作文分數只占10%,因此國文這科我給自己的目標是50分。讀書方式部分,我在

考試前一、兩天閱讀幾篇老師提供的範本文章及名言佳句,並且複習老師所教的作文架構及技巧;我有特別注意作文寫作格式,避免因基本寫作格式錯誤而被扣分。     【會計學概要】我本身不是會計系出身,以前從來沒有接觸過會計學,常常把借貸方搞混,幸好三民在正式上課前有提供會計學基礎班,讓我能夠先打好基礎;家母也會透過實務指導,使非本科系的我也可以快速了解內容。會計學概要這科申論題50分、選擇題50分,我得策略是選擇題一定要拿高分,因此每次上完課回家都會練習小考題目,遇到問題時就詢問老師和同學們。 申論題部分,我認為練習時一定要手寫完整分錄。剛開始時,我為了先理解內容會將分錄文字簡寫,甚至是自己

看得懂就好的程度,但其實應該要完整書寫,該逗點的部分就要逗點,不要為了趕快寫完而忽略細節,才不會在考試時沒寫完整、或是少寫一個0,導致被扣分。     【租稅申報實務】租稅申報實務與稅務法規兩科可以一起準備。我的租稅申報實務準備方式就是上課認真聽講、認真抄筆記,老師的筆記基本上就很夠用了,加上老師上課時會將重點重複背誦很多次,因此往往下課時我就可以把今天上課的內容大致記起來了。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跟著老師的步調複習,上考衝班的時候,最好先把題目自己先寫一遍,實際上課時再跟著老師做一遍,就可以知道遺漏了哪個步驟。最後,申論題一定要練習自己寫,而不是直接看答案,畢竟申論題的題目變化最大。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記帳法規基本上以背誦為主,因此我的準備方式為上課時由老師帶過一遍,回家自己看過後就瘋狂做題,不管是考古題、小考、講義的題目,都要重複做過很多遍。如有答題錯誤,我會回去翻法條、將不熟的法條重複背誦幾遍,好讓自己能一字不漏地記住,因為題目的陷阱都只有一字之差,務必能背就背。另外,遇到法條不好背誦、或是有容易弄混的罰則時,我會整理一個比較表格,搭配表格會更好記憶,了解不同之處。記帳法規相對其他科目較好拿分,但陷阱也往往最難發覺,所以一定要仔細看好題目的每一個字。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稅務法規一定要拿到80分以上,這科最常被忽略的就是遺產稅及贈與稅,因

為稅法和稅申通常是一起準備,但這兩個部分在稅申中不會出現,我也是到最後才驚覺原來還有這些地方沒有注意到。我會建議每次練習選擇題時,儘管前面題目都已經寫過,還是要從第一頁開始練習,經過重複練題,遺產稅及贈與稅往往可以看到題目就知道答案是什麼了。

所得稅重複繳納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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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型營業稅中進項稅額扣抵權與非實際交易對象認定之研究—以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為檢討適例

為了解決所得稅重複繳納的問題,作者陳泓逸 這樣論述:

1985年以前,我國營業稅採取「毛額型營業稅」。亦即,每一階段的「銷售額」與其「銷項稅額」均計入稅基,使銷售額隨著銷售過程所產生之營業稅逐層累積,形成放大總稅捐負擔之累積效應,造成重複課稅與稅上加稅之結果。為解決上述問題,1986年開始採行「加值型營業稅制度」,即以「稅額相減法」計算當期之應納或溢付稅額。營業人必須取得合法之進項憑證,並藉由規範營業人申報退抵文件及統一發票明細表,促使營業人主動向銷售營業人索取進項憑證,具有自動勾稽之作用,進而減少逃漏稅之機會。承上,自加值型營業稅之建置原則以觀,稽徵實務與司法實務均否准再生工廠取得「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所開立之發票,導致其無法扣抵已申報的銷

項稅額,進而須「補繳營業稅」是否符合稅捐法律主義,頗待研究。對此,司法實務最常引用者無非是最高行政法院87年7月份第1次庭長評事聯席會議決議 ,其認為:「我國現行加值型營業稅係就各個銷售階段之加值額分別予以課稅之多階段銷售稅,各銷售階段之營業人皆為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故該非交易對象之人是否已按其開立發票之金額報繳營業稅額,並不影響本件營業人補繳營業稅之義務。」2011年,大法官釋字685號宣告上開決議見解並未違反稅捐法律主義。進而,司法實務常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中「未依規定取得之憑證」否決再生工廠取自非實際交易對象之進項憑證,從而再生工廠負有補繳「進項稅額不得申報

扣抵銷項稅額」之營業稅義務,導致有重複課稅之疑慮。因此,引發本論文所欲處理營業稅法上之兩個問題意識為:第一,「營業稅法上銷售關係當事人之認定判準為何?」亦即,在稅捐法上認定實際交易相對人時,是否跟隨民事法上認定交易相對人之標準?抑或與民事法之規範有所脫鉤?倘若採取稅捐法與民事法規範脫鉤的看法,極容易導致徵納雙方在「銷售當事人之認定」存在認知上差異,因而引起第二個問題意識:「營業人取自非實際交易對象之發票得否用以扣抵銷項稅額?」自加值型營業稅具有轉嫁功能以觀,再生工廠只要將營業稅款支付予第二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時,應立即取得相對應的進項稅額,並不因第二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是否申報繳納銷項稅額而受

影響。綜上,本論文研讀拾荒回收系統與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之相關文獻,對於上述問題意識提出「現行制度運作之批判與反思」與「修法建議與未來展望」之結論,希冀透過跨部門間良性且有效率地互相合作與協調溝通,方能更臻完善地解決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之憑證問題。

2022稅務法規小法典[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適用](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四版)

為了解決所得稅重複繳納的問題,作者三民名師群 這樣論述:

  ★全新改版,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六大類31種稅務相關法規彙整!   ★財稅行政108-110年歷屆試題演練,掌握命題趨勢及條文!     【常見問答】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Q:本書內有包含題目嗎?   A:本書除了常考條文以外,還包含108、109年普通考試/地方特考四等/地方特考五等/初等考試及110年初等考試/普通考試等相關試題。     【本書適用】   這本《稅務法規搶分小法典》適用於下列考試之財稅行政類科:   .初等考試/普通考試。   .四等: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方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稅務人員考

試(稅務特考)/原住民族特考。   .五等: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方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     【財稅行政類科簡介】   財稅行政類科主要工作是處理國家賦稅收入,與一般會計事務所不同,除了需要處理帳務會計,依分發單位不同,也會涉及到管理運用甚至是訂定稅率。每日主要業務是處理帳務,需要對數字有敏銳度。每年開缺名額多且穩定,錄取率更常是一般行政類科的2倍以上。普考、地方特考、稅務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原住民族特考都有財稅行政類科,一次準備,多次機會,何愁難以上榜。由於財稅行政要考著重大量繪圖跟圖形分析的財政學,若是四等還會遇到會計學,這些都是一般非商科背景考生較難以跨越的檻。咱們商科背

景的考生理應選擇具有主場優勢的類科,迴避不必要的紅海競爭,才符合孫子兵法「避實擊虛」的作戰策略。     最新修法     本社秉持著要呈現給讀者最新暨蒐羅齊全法規的使命,由三民名師群根據初等考試(初考)/普通考試(普考)/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之考試命題範圍,特別設計出非法律系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參酌命題大綱與我國稅務法律體系,將蕪雜法規匯集整理,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年年更新條文,隨時為讀者掌握最新修法趨勢,不用再怕念到舊法條,做到舊法題目。稅務法規所涉及的法規縱使再繁雜,只要擁有本書,就可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精選法條+重點標示

+試題演練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稅務法規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本書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108~110年初等考試(初考)/普通考試(普考)/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相關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本書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坊間小六法更實用。背完條文即可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的話,帶這本讓你神

清氣爽,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公布)   為適切保護納稅義務人權益,簡化稽徵程序,保障國家債權並切合實務需要,修正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其重點說明如下:     (1)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   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捐加徵滯納金之方式,由按滯納數額「每逾2日」修正為「每逾3日」加徵1%,最高加徵率由15%降為10%;放寬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之條件;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因強制執行發生不能恢復損害,調降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由「半

數」修正為「1/3」,以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兼顧確保稅收。     (2)適切保障政府租稅債權   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以保障納稅義務人行政救濟權益;96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重大欠稅案件,考量仍具執行實益及為符合社會期待,再延長執行期間10年至121年3月4日;另就妨害稅捐執行之欠稅案件聲請假扣押時點提前至稅單送達時,並增訂稅捐稽徵機關得行使代位權及撤銷詐害債權行為之規定。     (3)處罰合理化   為使稅捐稽徵機關就違反憑證義務案件得視違章情節輕重予以裁罰,避免過苛,將營利事業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由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罰鍰修正為「處5%以下」;為有效遏

止逃漏稅,提高逃漏稅之刑事處罰,包括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罰金由「6萬元以下」修正為「1,000萬元以下」、刪除拘役或單科罰金,另對於逃漏稅額情節重大者,增訂加重處罰規定,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及配合提高教唆、幫助他人逃漏稅刑罰,罰金由「6萬元以下」修正為「100萬元以下」。     (4)切合實務需要   基於法律關係安定性,並兼顧人民相較於政府機關處於訊息劣勢,為保障民眾權益,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得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政府機關錯誤致溢繳稅款得申請退稅期間,參照民法第125條規定,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修正前因政府機關

錯誤致溢繳稅款案件,得申請退稅期限為自本法修正施行日起算15年。     2.統一發票給獎辦法(110.12.07修正發布)   統一發票給獎係為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統一發票,以防杜逃漏稅捐,卻有少數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手法,刻意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以領取中獎獎金,與給獎目的不合,為防杜是類取巧行為,保障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維護社會公益。故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增訂第2項及第3項,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具函追回其獎金。     3.證券交易稅條例(110.12.29修正公布)

  為提升我國股市流動性,106年4月26日增訂公布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自106年4月28日起1年內,證券商受託出賣之當沖現股減半課徵證券交易稅;為穩定股市交易動能,於107年4月27日修正延長實施上開減稅措施至110年12月31日,並將證券商自行買賣當沖現股納入優惠稅率適用對象。110年修法後,自111年1月1日起3年內,當沖現股續按1.5‰稅率課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表示將持續關注證券市場違約風險,加強宣導現股當沖投資風險及交易相關控管措施。     【考生上榜心得1】普考財稅行政上榜生:鄭慧英   國文:61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74分   財政學概要:63分   會計學概要:

72.5分   民法概要:64分   稅務法規概要:89分     三個月就上榜 成就輝煌人生   由於本身就讀財金系的關係,畢業後便從事於金融業務工作,但努力了三年之後還是嚮往一份穩定收入、固定的上下班時間,最好還享有公保的福利待遇,因此下定決定考取公職。     由於當時過於倉促,距離普考時間非常緊迫只剩三個多月,與其選擇當一年個全職考生來說,我不想中斷收入太久,所以這次抱著必上的決心、專心準備考試!以下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和英文】   選擇題基本上沒有很多時間做題目,都是靠以前的基礎,作文、公文則是完全靠李仁老師的公式和國考猜題方向,從小作文一向是我最弱的科目,沒想到最後卻

成了我的上榜關鍵。     【憲法和法學緒論】   因為選擇題的關係,所以就沒有特別花心思,再加上我的時間緊迫,所以只複習過一遍就開始做歷屆考古題,考前只挑重點看。     【民法概要和稅務法規概要】   除了背還是背,連吃飯洗澡時都在心裡默背好幾遍,老師給的民法題庫本也全部做過了一遍,上考場時才能體會:考試是在比誰忘得少,而不是誰讀得多。     【財政學概要】   對我來說是最難的一科,因為沒有個體經濟學的基礎,剛開始有些力不從心,後來發現歷屆考古題重複性質很高,所以就開始勤做考古題和幾個重點圖形,由於這科比較偏向理論性質,不像法條隨時都在更新,準備起來感覺比較有範圍性,理解之後就沒有想像

中那麼難了。     【會計學概要】   之前曾經學過,雖然大部分都忘光了,但經過老師一講就能稍微有些印象,厚厚的講義裡每一道題目我都做過,還複習了兩三遍以求速度越來越快,降低粗心算錯的機率,是非常講求快狠準的科目。     【考生上榜心得2】地方特考財稅行政上榜生:柯嘉宏   國文:57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62分   財政學概要:55分   會計學概要:66.5分   民法概要:72分   稅務法規概要:81分     民間金融業非興趣 考公職換取好生活   由於大學念財金系,在學時就在思考金融業未來出路,加上自己大四時在保險公司實習過,但覺得不管是銀行、保險或證券業都不是自己想要的工作

,經過一番思考後覺得稅務人員是一項具有挑戰性、專業性的工作,且對大學新鮮人來說起薪高、上班時間彈性、福利又好,且比較不會要假日加班,會有比較好的生活品質。以下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   最重要的就是作文,平時可以多看一些文章或書籍,公文的話要多看範例如何寫,且格式一定要記熟。     【法學知識與英文】   多寫考古題,有空就背一些英文單字來擴大自己的單字庫。     【會計學概要】   上課時要認真把觀念聽懂,會計是需要細心與耐心的科目,該背的會計科目一定要背,老師上課教的每個題目最好都能重複算幾次,直到自己下次看到類似題目都能輕鬆解出來為止,另外就是考古題一定要多做練習!  

  【財政學概要】   這科很注重邏輯觀念,如果有經濟學底子念起來會比較輕鬆,因為需要大量的繪圖跟圖形分析,且都是經濟學念到的基礎觀念。而重要的名詞解釋一定要背,每個圖形都要反覆練習畫好幾次直到自己的圖,可以畫的很漂亮為止。     【民法概要】   這科最主要的就是請求權依據,一定要熟記,且基本的條號一定要熟記,例如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第179條的不當得利等等,其他較少用到的條號如果記不起來也沒關係,但內容一定要寫得出來,申論題我習慣用看的,看過之後就把課本蓋起來自己默背,不斷的反覆練習;而選擇題多做考古題真的幫助很大。     【稅務法規概要】   這科主要就是背,法條會時常更新要特

別注意。選擇題幾乎都跟考古題差不多,所以考古題也很重要;申論題的部分要把各個稅的主軸抓出來多加反覆練習去寫,且如果有修法時新舊法的差異就很容易成為當年的考題,所以要熟記新舊法的差異。     【總結】   其實各科最重要的準備方法就是勤能補拙,不會的題目就問老師問到會為止,另外要做一本自己看得懂的專屬筆記,筆記就是幫助自己回想常常做錯的題目要如何解決,也可以和其他同學一起交流互相幫忙,達到最大的經濟效益。   本書特色     由記帳士考照用書第一品牌「三民輔考」所推出的財稅行政專用法典!   沒有法學基礎的我也能看懂條文嗎?   稅務法規考得又廣又雜,最常考哪些法條?     別擔心!三民輔

考特別設計出一般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本書由三民輔考名師群根據財稅行政類科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彙整分為「稅捐稽徵相關法規、所得稅相關法規、財產稅相關法規、銷售稅相關法規、租稅收入劃分相關法規、其他重要法規」六大類共31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如再搭配本社出版的《稅務法規(概要/大意)》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實力倍增。

個人持有未上市櫃股票租稅議題之探討

為了解決所得稅重複繳納的問題,作者蘇萱彧 這樣論述:

目錄摘要 iABSTRACT ii誌謝 iii目錄 iv表目錄 vi圖目錄 vii壹、緒論 1一、研究背景與動機 1二、研究目的 3三、研究方法 3(一)比較分析法 4(二)歸納分析法 4(三)個案研究法 4貳、證券交易所得稅沿革 5一、民國95年至民國101年 5(一)個人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 51.一般所得稅額、基本所得額及基本稅額之計算 52.有價證券所得課稅範圍 73.有價證券所得之未上市櫃股票計算 7二、民國102年至民國104年 9(一)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 91.課稅範圍 92.101年修訂之證所稅課稅方式及計算 93.102年修訂之證所稅課稅方式及計算 12(二)營利事業證券交

易所得稅 141.一般所得稅額、基本所得額及基本稅額之計算 142.證券交易所得課稅範圍 163.證券交易所得計算 16(三)個人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 19三、我國現行有關證券交易所得課稅之規定 19(一)民國110年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 19(二)民國110年營利事業證券交易所得稅 23(三)民國110年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 23參、各國證券交易所得稅 25一、中國大陸 25二、香港 26三、日本 26四、新加坡 27五、南韓 28六、美國 28七、英國 29肆、證券交易所得稅態樣分析 32一、基本所得稅額中有價證券歷年稅收 32二、個人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交易所得免稅額度 36三、個人利

用未上櫃股票進行租稅規劃之態樣 38(一)態樣1規避財產交易所得-以公司及個人持有不動產買賣稅負差異 38(二)態樣2規避財產交易所得-以公司及個人持有不動產買賣稅負差異 40(三)態樣3規避財產交易所得-以公司持有不動產買賣作租稅規劃 41(四)態樣4股利所得轉為免稅所得 42四、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基本稅額 重複課稅之爭議? 44五、未上市櫃股票計入基本所得額對家族企業傳承的影響 45伍、結論與建議 49參考資料及書目 51附錄 55表目錄表 1 民國102年至104年證券交易所得稅比較表 11表 2 民國102年至104年證券交易所得比較表 13表 3 舉例1:A公司1

04年度出售以下股票 17表 4 舉例2:B公司104年度出售以下股票 17表 5 證所稅個人與法人比較 18表 6 民國99年至105年年度證券交易總量值統計表 21表 7 民國95年至民國110年未上市櫃股票課稅規定 24表 8 中國大陸個人與企業證券交易所得課稅規定 25表 9 日本證券交易所得稅之稅率 27表 10 南韓企業所得稅率表 28表 11 美國申報戶之稅率級距 29表 12 各國資本利得課稅方式及稅率比較表 31表 13 歷年基本所得稅額各項資料 35表 14 基本所得稅中證券交易所得免稅額度表 37表 15 轉賣未上市櫃公司股票課稅方式 39表 16 修法前後稅

負差額比較 39表 17 修法前後稅負差額比較 41表 18 修法前後稅負差額比較 43表 19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之比較 47表 20 修法建議整理 50圖目錄圖 1 所得劃分 1圖 2 證所稅沿革 3圖 3 個人一般所得稅額之計算 5圖 4 個人一般所得稅額與基本稅額之比較計算 7圖 5 營利事業一般所得稅額之計算 14圖 6 營利事業一般所得稅額與基本稅額之比較計算 15圖 7 民國95年至107年之基本稅額 33圖 8 民國95年至107年之基本所得額與其申請件數 33圖 9 民國95年至107年之有價證券交易所得及其申請件數 34圖 10 股權轉讓墊高

其成本之示意圖 42圖 11 以股權轉讓規避股利所得之示意圖 43圖 12 重複課稅說明圖 45圖 13 大立光股票轉讓圖表說明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