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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心理 和遠足文化所出版 。

國防大學 戰略研究所 楊仕樂所指導 王韋智的 霸權受害了嗎?美國的案例研究1990-2020 (2020),提出美國各州 地圖 中文 版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美國霸權、霸權穩定理論、反恐戰爭、美國總統大選、公共財、經濟全球化、內政失調。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曾淑瑜所指導 陳焯怡的 開發及利用自動駕駛系統車輛刑事責任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自動駕駛、自動駕駛系統車輛、自動駕駛法制、人工智慧、刑事責任的重點而找出了 美國各州 地圖 中文 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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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美國各州 地圖 中文 版,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邁向概念為本的課程與教學:如何整合內容與歷程

為了解決美國各州 地圖 中文 版的問題,作者琳恩.艾瑞克森,洛薏絲.蘭寧 這樣論述:

  「所有閱讀這本書的讀者,將能夠從全方位理解概念為本課程的意義與價值。本書清楚解釋如何和學生有效交流並吸引他們投入批判性思考,幫助他們成為具有生產力的公民與終身學習者。」   — 凱倫‧柯育奇 (Karen Creech)   維吉尼亞州里斯堡勞敦郡   可托克汀(Catoctin)小學教師   「高中學科主席們:請注意!為了扣合CCSS(各州共同核心標準)和NGSS(新世代科學標準)期許的目標而重新設計課程之前,你會希望跟學區課程督學還有老師們共讀這本書。」   — 卡若‧史賓賽博士 (Dr. Carol Spencer)   佛蒙特州弗金斯城愛迪遜西北督導聯盟   

K-12課程主任   設計21世紀課程與教學的前瞻模式                        你如何看出孩子正在思考?凝視他的雙眼——孩子的雙眼會發亮,閃爍著終於領悟重要學科內容背後重要想法(big idea)的轉化瞬間。如果這樣的經驗極少在你的學校發生,那麼你需要一套探究導向並以想法為中心的課程與教學模式,而且現在就需要!   藉由概念為本的課程,琳恩‧艾瑞克森與洛薏絲‧蘭寧示範了如何跳脫粗淺教完內容與低階技能練習,以啟動吸引智識投入的教學,吸引學生去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新的洞見包括:   ● 如何跨越學科與年級設計並實施概念為本的課程與教學?   ● 為什麼在任何有效的概念

為本課程中,內容和歷程是兩個不同但同樣重要的面向?   ● 如何確保學生培養出最重要的綜效性思考技能?   為了滿足21世紀變化多端的需求,我們都在尋求最佳的課程與教學模式,而它……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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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主題:「大灣大員福爾摩沙:從葡萄牙航海日誌、荷西地圖、清日文獻尋找台灣地名真相」介紹
  
專訪作者: 曹銘宗
   
內容簡介:
從學術史料到鄉野語言的推敲追蹤,拋棄過度想像與望文生義。
以橫跨四百年的大量地圖與多樣文獻,追蹤漫長的地名源流。
由中研院翁佳音、貓頭鷹暢銷作家曹銘宗攜手合作,考察台灣地名真相。
  
  你是否想過,今日以中文書寫的地名,背後可能有漫長的演變與你想像不到的來由。大灣、大員、大冤這些用來指稱台灣的用語,原本僅是指台南的安平。而蘇澳的地名或許不是來蘇士尾這位漢人移民,而是四百年前一個橫越大海而來的西班牙聖人名字。至於以烏龍茶聞名的凍頂,據說地名來由是因為先民窮到只能光腳上山採茶,聽到這樣的解釋,難道你不會心生懷疑?
  
  台灣歷經太多政權的統治與多元族群的佇留,藏在這些地名之後的,可能是各地的原住民語、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等歐洲語,亦或是福建語、客語或北京官話。於是,要探討地名真相,得能聽其發音,分辨真義,而不是看著中文字妄自解讀,自己說了算。
  
  透過兩位作者的完美配合,這本史無前例的新台灣地名著作終於得以問世。由中研院台史所翁佳音直接解讀葡萄牙、荷蘭、西班牙地圖史料,引用清、日文獻佐證。貓頭鷹暢銷作家曹銘宗則將兩人嚴謹推論的成果,以精鍊但親切的文筆介紹給讀者。
  
因此,從本書的三大單元,一段段不同以往的地名真義將被挖掘出來:
  
一、 地名源流:台灣有太多似是而非的地名,例如九份之所叫九份真的是因為過去住有九戶人家,每次都要把物資分成九份的緣故嗎?而生番空真的是取名自漢人把原住民殺光的歷史傷痕?亦或只是地名以口語傳述時,語言差異產生的誤解?
  
二、 常見地名:有些地名處處都可見,但它們的意思真的相通嗎?你是否想過處處可見的紅毛港與紅毛城,這些紅毛指的是哪國人?荷蘭、西班牙,還是英國人?
  
三、 命名邏輯:地名可能蘊藏某些特殊現象,有的來自台灣的地形氣候,有些則是人文環境,因此仔細回想便能發現台灣的河流大多叫做溪,而且有些地名明明叫湖,卻又沒有水。但,這又是為什麼?
  
  要去探索這些真相,必須懷著對這片土地的溫情,以及對於過往歷史的尊重,才可能做出最接近真相的解答與討論。只有這種有趣但深入的追索,才能讓你感受到台灣地名是一種融合長久的歷史演變與多元族群的智慧結晶,因此這些探索,將不只是一則則文獻地圖上的田野考查,也會是你回溯自身與土地從何而來的一段過程。
  
作者簡介:曹銘宗
  台灣基隆人。東海大學歷史系畢業,美國北德州大學新聞碩士。曾任聯合報鄉情版、文化版記者、主編、中興大學駐校作家、東海大學中文系兼任講師。現任台灣文史作家、講師、專欄作家,兼任英語、華語導遊。
  
  長期關注台灣多元族群,並以歷史宏觀角度觀察台灣多元文化,曾以〈回來做番:當代平埔的族群認同與文化復興〉、〈檳榔西施的文化觀察〉、〈數位@文化.tw〉等系列報導,獲得三次吳舜文新聞獎文化專題報導獎。
  
  出版三十多種台灣歷史、文化、語言、飲食、人物等著作,包括《遠見與承擔:中研院數位人文發展史》(中研院數位文化中心),《台灣史新聞》、《大灣大員福爾摩沙》、《蚵仔煎的身世》、(貓頭鷹),《自學典範:台灣史研究先驅曹永和》、《台灣廣告發燒語》(聯經),《祝你永保安康》(天下文化),《台灣的飲食街道:基隆廟口文化》(基隆市立文化中心)等,以及《鷄籠中元祭》、《基隆廟口》、《迎媽祖》(聯經)等繪本。
  
尊崇曹永和「台灣島史觀」,服膺自由、平等、民主等普世價值,繼續在台灣書寫台灣。
  
相關著作:《台灣史新聞》《台灣史新聞(最新增訂版)》《大灣大員福爾摩沙:從葡萄牙航海日誌、荷西地圖、清日文獻尋找台灣地名真相》《蚵仔煎的身世:台灣食物名小考》

霸權受害了嗎?美國的案例研究1990-2020

為了解決美國各州 地圖 中文 版的問題,作者王韋智 這樣論述:

美國霸權因領導了世界而衰退,川普的當選代表此一觀點在美國國內相當受到支持。川普早在競選期間,就嚴厲抨擊美國歷來所推動的經濟全球化,已經嚴重傷害了美國自己的經濟,並在勝選就任後立即退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修改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並對許多貿易對象提高關稅。然而,美國如今的衰退,真的是因為領導世界嗎?美國身為霸權提供促進世界經濟運轉的公共財,就真的只是有利世界而讓美國自己受害嗎?本文主張,美國領導世界其實對自己也是有利的,只是因為美國投入了不必要的戰爭,同時內政失調未妥善分配經濟成長的果實,才導致國內產生反對聲浪。本文將呈現1990年至2020美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表現、美國投入全球反恐戰爭的錯誤,以及

美國各項稅賦、社會安全、社會福利等政策的缺失,並以川普2016與2020年兩次總統大選的得票分布,來證明此一論點。

土地正義(2冊套書)土地正義+超額徵收

為了解決美國各州 地圖 中文 版的問題,作者RobertEugeneCushman 這樣論述:

  徐世榮教授以這套書揭櫫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這是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是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人必讀之作。   《土地正義: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一段被掩蓋、一再上演的歷史》   你不知道的土地黑歷史,   第一本全方位解剖臺灣的土地政策。   ★從1949年施行的「三七五減租」到今天,為何還有3萬多筆未解除的租約?   ★1953年的「耕者有其田」,總共徵收了14萬多甲土地,為何其中還包含了將近10萬甲「共有出租耕地」?  

 ★為何當年蔣介石要急著推動土地改革?當年接收臺灣的資源委員會究竟是怎樣一個單位?它與現在的中油、台糖和經濟部又有何關係?   ★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我們琅琅上口的「政府德政」,到底影響、改變了臺灣什麼?   ★台糖公司的土地有如「魔戒」,政商名流趨之若鶩,其廣大的土地如何演變而來?   ★何謂土地改革、區段徵收、一般徵收、市地重劃、都市計畫?在這些名詞背後,地方派系與財團究竟在操作著什麼樣的「土地遊戲」?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幾乎臺灣的每一片土地都可以被「區段徵收」,臺灣現今處處充斥著浮濫徵收案件的起源是什麼?   ★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

予保障。但為何臺灣政府不需經過人民同意,就能強制剝奪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與人性尊嚴?   出身雲林農村的徐世榮教授,秉持「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關懷與社會實踐,在土地政策研究與田野調查的過程中,逐步發現臺灣盤根錯節的土地問題,雖然政權幾度轉換,人民的土地和家園被侵害、強奪的故事,仍不斷上演。   他在本書檢視了臺灣近代以來的土地發展,處處充斥著看不見的「合法掠奪」。從日治時期糖業株式會社半強迫徵收土地,到戰後的土地改革、經年累月遍布全臺的浮濫徵收,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其實都是政權掠奪與炒作土地的工具。   戰後初期國民政府的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等政策,不僅削弱地主

階級的力量,更剝奪了數萬小面積土地的所有人賴以生存的工具,導致臺灣的經濟菁英大量流失;而國民黨政權則藉此培植樁腳、扶植地方派系、改組農會,並與財團、特權相結合,以政策法令保護特權和財團,進而控制地方政治。   然而,大多數的掠奪都在看不見的地方進行,如近年爆發的土地徵收抗爭事件,包括苗栗大埔、灣寶、竹北璞玉、二重埔、桃園航空城、彰化二林中科四期等,在在印證了土地政治就是地方政治,而土地炒作是拉攏地方政治勢力最簡單的方式,被犧牲的往往是無辜的弱勢民眾。   土地究竟是什麼?是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心之所向、家之所在?還是政治家與財團眼中的龐大利益?被剝奪與被損害的土地所有人,何時才能得到補償與

正義?土地正義如何能達成?我們生活在這片土地、這段歷史之中,不能不關心,因為「看不見」的掠奪就發生在我們身邊,也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所以,當我們談論臺灣的土地政策,也就是談論土地的轉型正義!   《超額徵收:都市計畫?或炒作土地、侵害人權?揭開區段徵收的真相》   區段徵收合憲嗎?   ◎源自十九世紀的超額徵收(Excess Condemnation),與台灣區段徵收的狀況非常近似,與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也有很高的相似度。我們必須了解超額徵收在歐洲及美國是如何被實施及被放棄。   ◎二十一世紀的台灣仍大肆實施建構於十九世紀、但在二十世紀初已被拋棄的區段徵收制度。   ◎區段徵

收剝奪了憲法對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這個制度的實施是否有其正當性、合理性及合憲性?   ◎「區段徵收」是中華民國特有的「土地徵收」制度,但後來在台灣延用實施下,政府從未依法支付高額價金來進行全區的照價收買。   十年前,苗栗大埔強拆張藥房的事件引發社會廣泛的關注。在那之後,許多類似的區段徵收個案也都引起土地被徵收人的強烈抗爭,如桃園航空城、台北社子島、林口A7、新北八里台北港、淡海新市鎮、竹北台知園區(璞玉計畫)、竹東二三重埔等,這是因為區段徵收剝奪了憲法對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區段徵收的實施顯然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在這個時刻,台灣社會亟需盡快理解何謂區段徵收,並辨明這個制度的實施是否有其正

當性、合理性及合憲性。   如此惡劣的情勢或許有機會隨著羅伯.庫斯曼教授《超額徵收》中譯本的出版而有所改觀。在本書中,庫斯曼教授以十九世紀及二十世紀初的美國為例,將土地徵收分為二大類:強制徵收(eminent domain)、超額徵收(excess condemnation),後者又可分為三個類別:殘餘地徵收(或稱附帶徵收、一併徵收)、為了保護某項公共建設而在其周圍所實施的有限度擴張徵收(台灣的法律制度似無此徵收),以及為了賺錢財政目的所實施的獲利徵收(即國內的區段徵收)。當時他為了撰寫這本書,還特地從美國遠至歐洲蒐集資料及進行移地研究,如法國、比利時、英國三個國家的實務經驗,而後在一戰期間

從德國返回美國。本書也敘述美國各州當時所實施的眾多案例及法院的判決,內容詳實豐富,也具有很高的價值。雖然這本書出版於一百多年前的1917年,但書中所討論的主題與台灣區段徵收的狀況非常近似,與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也有很高的相似度。   在台灣,「土地徵收」主要分為「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其實施的關鍵都來自「都市計畫」。政府經常以「都市計畫」的手段,強制徵收人民的土地,以致引起抗爭。在國外,「超額徵收」是指政府透過強制徵收來獲取土地,其政策的重點在於政府徵收超過實際所需的土地。對都市規劃者來說,超額徵收是一種掌控都市實體環境發展的手段。在《超額徵收》一書中,庫斯曼教授探討了區段徵收的合憲性,

他特別強調,如果只是為了賺錢財務目的而進行徵收,這絕非徵收的公共目的,這樣的徵收不僅違背了法律公平的保護原則,也牴觸了法律的正當行政程序,而這大抵是為何西方民主國家在二十世紀初都逐漸不再使用區段徵收的主因。   到了二十一世紀,台灣竟然還在大肆實施建構於十九世紀、至今大抵已被拋棄的區段徵收制度。即使超額徵收的廢止在國外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但由於政府不斷啟動區段徵收,並將其誤導為土地合作開發事業,以致國人受其蒙蔽而產生誤解。區段徵收的定義為何?又從何而來?在中華民國的法制史中,區段徵收最早出現於1930年所制訂的舊《土地法》中,該法後來於1946年做全面的修訂,成為現行的《土地法》。其中,區段

徵收的定義規定於第212條第2項:「謂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應重新分宗整理,而為全區土地之徵收。」但這個定義很不明確,而且賦予了政府非常大的權力。其立法緣由是為了仿照德國人於中國膠州灣租借區之開發前例:在地方建設開始之前,由政府先行「照價收買」擬建設地區的全部土地,防止私人壟斷土地。但在台灣,政府從未支付高額價金來進行全區的照價收買。   在解嚴三十多年後的今天,台灣的土地亟待解嚴。《超額徵收》這本書幫我們找尋到區段徵收的根源,找到了區段徵收的身分密碼。希望藉由本書的出版,能喚起大眾的共識,督促政府重視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廢除侵害人權的區段徵收制度。 名人推薦   《土地正義》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許雪姬∣中研院臺史所所長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陳立夫∣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黃紹恆∣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蔡培慧∣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   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王美琇∣自由時報專欄作家   尤美女∣前立法委員/律

師   《超額徵收》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專文導讀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陳致曉∣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   黃紹恆∣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黃信勳∣法鼓文理學院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兼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   黃益中∣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詹順

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楊貴智∣律師/法律白話文站長   楊淑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台灣公民行動影音紀錄協會理事長   廖麗敏∣中國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兼會計室主任   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戴秀雄∣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助理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兼任教授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依姓氏筆畫排列) 好評推薦   《土地正義》   「土地、住宅與空間的議題一直都是臺灣社會的核心問題,徐世榮教授鑽研這個研究主題已經有十多年,《土地正義》一書正是他

長久學術心得的累積,內容非常深入與豐富,值得所有的讀者好好閱讀,可以說是臺灣土地課題研究的代表作品。   世榮兄在這本書充分揭櫫一種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他的論點相當有批判性,促使我們過去一直認為是成功的政策背後所隱藏的問題,很有獨到的見解。   一般學者主要會專注在理論論述,但世榮兄是言行合一,對於不合理的土地徵收作為可以說是無役不與,總是衝到第一線,長期投入社會運動,從體制外來維護公眾權益,展現了公共知識分子的典範,令我非常佩服,也是當前學術界少有的實踐型學者。   本書是一部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

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非常值得推薦給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朋友。」──陳東升(臺大社會系教授)   「世榮老師真正做到不以學識服務權勢,而是用以濟弱扶傾,是薩伊德所定義公共知識份子的最佳詮釋者。」──詹順貴(前苗栗大埔區段徵收案自救會律師、環保署副署長)   「一位從研究土地改革歷史,到義無反顧投身捍衛土地正義的行者,再次用心、用行動寫我們自己土地的歷史。」──林子凌(惜根臺灣協會秘書長)   《超額徵收》   「近年來,台灣的土地徵收引發許多爭議,其中尤以區段徵收的爭議最多,並且引發許多街頭抗爭。台灣區段徵收爭議的討論範疇雖然很廣,但卻極少探討區段徵收的本意。

《超額徵收》一書,雖然是1917年的舊書,確正好填補了台灣在這方面的空白。在《超額徵收》一書中特別提出,區段徵收不是完全不能實施,但以區段徵收做為政府財政收入工具,絕對是一種誤謬。目前台灣實施區段徵收的時機很多,其中許多時機與政府財政收入有關,正可藉由本書的論點來檢討台灣的區段徵收。」──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土地徵收是國家對個人財產權的剝奪,在民主法治與極權專制國家也採行不同方法,國家可否利用區段徵收以遂行其租稅收入之目的,方法與手段是否選擇最小之損害,或有其他更好之替代方案,是否符合憲法第23條之規定等等,都值得我們深思。本書可提供我們思考與判斷上之重要

參考價值。」──楊淑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土地徵收是國家取得土地的最後不得已手段,必須基於公益性、必要性、區位不可替代性之原則,依法定程序為之,並給予公平合理的完全補償,否則不得為之。而區段徵收是土地徵收的一種,自當依循上述原則行使,但我政府當局往往將之視為一定區域內土地全部予以徵收整體開發、自籌財源的農地變更使用手段,其實已經逾越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分際,而有重新檢討之必要。今《超額徵收》一書的出版,不僅讓人瞭解到實施超額徵收的原由,從解決殘餘地問題、增進公共建設效能,到獲得增值利益不等,更警惕我們當須深省現今區段徵收的合憲性,是一本地政、公共政策、法律界學者專家、執行業務公

務員,以及初學者不可或缺的研習專著,謹此特予推薦,值得一讀再讀!」──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兼任教授)   「上世紀初在歐美即已飽受批判的超額徵收制度,近年來卻因著新自由主義式土地掠奪在全球擴張鞏固,而重現於各國的土地政策。讓這本百年前的鉅著,至今仍振聾發聵,值得我們精讀省思,啟發我們對徵收法制的檢討。」──范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很希望台灣的土地被徵收人及社會弱勢都能認清局勢,我們根本就不是活在一個民主立憲的國家,若以浮濫的土地徵收為例,我們其實是活在一個『以自由民主及愛台灣為名,實質卻是進行土地及人權掠奪』的類社會主義共產國度!這部憲法根本無法保護社會弱勢及

其家園,當權者完全忽視憲法的存在,並恣意掠奪及侵害我們的權益,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是排隊等著當那個被掠奪的少數,有許多人排在前面,而且已經很不幸的遭遇到了。」──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用公權力協助權貴財團掠奪平民土地』是台灣炒房炒地國家政策的第一環。想了解當前台灣土地掠奪政策嗎?請看這本批判19世紀歐美國家『超額徵收』的鉅著。21世紀台灣,19世紀人權。早已被文明國家摒棄的這些侵犯人權政策,目前正在台灣以前瞻的『公共利益』為名,大規模、加速發生!別以為『超額徵收』和自己沒關係,每個人都有機會遇到!」──陳致曉∣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   「超額徵收,目的是想要攫取超

額利潤。閱讀本書,就可以知道台灣地方政府為何不顧人民反對、農民抗議,一直樂此不疲。這本《超額徵收》,不僅值得全民閱讀,更是從政者都應該仔細閱讀看,並引以為鑑的好書!」──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台灣不當徵收,讓已非少數的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傷心、甚至死亡,而不分黨派的政客們至今仍為所欲為地以『發展』之名為徵收利器,不斷地揮斬人民家園的根基,關心不當徵收及受迫害者,如何援助及自救──就從閱讀此書開始吧!」──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在全球生態多樣性枯竭、自然資源超限利用、氣候變遷的威脅之下,國土自然保育、永續發展已是國家發展之必須策略。然近年來台灣仍動輒以區段

徵收浮濫開發,將珍貴的農綠地、人民珍視的家園轉為可炒作之建地,此乃不永續、不生態、不正義之愚蠢作為。藉由對區段徵收制度來源之認識,期待 《超額徵收》為台灣之短視敲一警鐘!」──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庫斯曼教授的《超額徵收》一書,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歷史借鏡,讓對區段徵收早已習以為的台灣,得以重新思考其正當性與合理性。」──黃信勳(法鼓文理學院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兼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

開發及利用自動駕駛系統車輛刑事責任之研究

為了解決美國各州 地圖 中文 版的問題,作者陳焯怡 這樣論述:

現代科技之進步提高了車輛之自動化程度,使自動駕駛車輛成為可能。與一般動力車輛不同,具備高自動化程度之車輛能不經由人類介入,自主控制車輛與監測交通環境。車輛自動化程度提高之同時亦伴隨著風險,雖目前各國及我國之自動駕駛車輛仍處於發展狀態,惟於國內外已時有耳聞與自動駕駛有關之交通肇事案件。因此,未來若我國開放自動駕駛車輛,關於自駕車肇事致人死傷之案件,於刑法上如何處理以及可能面臨之問題為本文欲探討之重點。目前自動駕駛肇事案件中之車輛大部分屬於SAE自動駕駛等級2之部分自動化車輛,由於自駕等級2以下之車輛仍主要仰賴人類操作控制,於刑法之討論上較為單純,原則上以駕駛人為刑事歸責討論之對象。因此

,本文主要係針對開發及利用自動駕駛等級3以上車輛之刑事責任為探討。有關自動駕駛法制之部分,美國、德國及日本有就自駕車之安全技術標準、肇事責任分配、倫理問題等為規範,我國則於近年通過《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鼓勵自駕車之實驗測試。而利用人工智慧技術之自動駕駛系統能否成為刑事責任主體亦為近年被關注之議題,本文認為依自駕車之製造與利用目的而言,擁有高自動化特性之自駕車仍屬弱人工智慧範疇內,應被認定為物或工具,難以將系統認定為刑事責任主體。因此就自駕車肇事之相關刑事責任討論仍應以對車輛與系統具意思支配地位之駕駛人、利用人或製造人為主。由於我國目前尚未開放自動駕駛等級3以上之車輛,故於涉及該類型車輛

肇事致人死傷之刑事責任討論,本文參酌各國自動駕駛相關法制,並以刑事過失責任為主。於開發、利用自動駕駛等級3之有條件自動化駕駛系統車輛刑事責任之分析上,將可能面臨如何認定適當之接管車輛時點、注意義務程度、車輛安全性有無等問題。開發、利用自動駕駛等級4以上之高度自動化型駕駛系統車輛刑事責任之分析上,則可能面臨利用人定義、注意義務違反如何認定、兩難困境等問題。為於發展自動駕駛車輛之同時兼顧社會利益,明確開發、利用自動駕駛系統車輛相關人之責任分配及過失責任範圍,本文認為將來以制定相關法制度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