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用辣椒水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出下列價位、菜單、推薦和訂位總整理

中央警察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劉嘉發所指導 姜健淋的 警察處理集會遊行使用強制力之研究—以驅離為核心 (2020),提出美國警用辣椒水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集會遊行、強制力、強制驅離、高壓噴水車、圈圍、帶離。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李惠宗所指導 蔡咏律的 警械使用法制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警械、器械、戒具、種類與規格、即時強制、使用時機、比例原則、鑑定委員會、法治國原則、國家賠償的重點而找出了 美國警用辣椒水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美國警用辣椒水,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警察處理集會遊行使用強制力之研究—以驅離為核心

為了解決美國警用辣椒水的問題,作者姜健淋 這樣論述:

  本文就我國警察處理集會遊行使用強制力之研究,係以驅離為中心,聚焦於三個核心部分之探討:即警察處理集會遊行之權限種類與應用、警察執行強制驅離之相關問題分析,以及實務案例之研究。主要分為以下五章,主要內容說明如次:第一章為緒論,說明本文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與限制,以及研究方法等,並對相關名詞解釋作一操作性定義。第二章為警察處理集會遊行使用強制力之法制分析,探討以下議題:我國集會遊行法之目的、沿革以及未來修法方向;警察處理集會遊行的過程中,將對基本人權造成何種限制與侵害;以集會遊行法及相關法律為基礎,介紹集會遊行法賦予警察處理集會遊行之權限與相關爭議;警察權限於集會遊行程序之應用,做系統性

歸納整理等。第三章為警察執行強制驅離之相關問題分析。本文分成以下四個部分:實務中警察執行強制驅離之常見手段;各驅離手段之執行強度與使用時機;集會遊行之各種態樣與警察使用強制力之關聯性;執行強制驅離之相關救濟程序等。第四章為分析我國近年來較具爭議性之實務案例,包括2014年佔領忠孝西路事件之強制驅離、2016年反同團體衝撞立法院時,警察使用束帶將抗爭民眾管束之爭議,以及2017年反勞基法修惡遊行時,警察為達強制驅離目的,將抗爭民眾載往郊區丟包等爭議,先簡介上述案例與事件發展,再以法律觀點切入個案研究,最後統整學者、警察機關和法院實務判決見解,評析疑義之處。第五章為本文結論,就前述章節予以歸納統整

與提出建議。

警械使用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美國警用辣椒水的問題,作者蔡咏律 這樣論述:

「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為警察法第2條所明定之警察四大任務,為了實現國家賦予之任務,警察在執勤過程中,得使用眾多手段與方法,以確保任務之達成,其中,使用警械為警察常使用之手段之一,亦為典型的國家強制力之一種。警察使用警械之過程與結果,對於人民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權利有重大影響,因此警察使用警械之規範,亦與人民權利息息相關。觀警械使用條例之立法沿革,雖經歷5次修正,然而最近一次之修正日期為民國91年6月26日,距今已有19年之遙,鑒於社會變遷快速,警察必須面對與處理之狀況與形態更為多元,且現行實務上警察為兼顧任務之達成與人民權利保障,避免執勤過程造成過

大侵害,亦已使用束帶與防護型噴霧為執勤器械,此些器械是否適用警械使用條例誠有疑義,以及我國對於人民權利保障更為周全之情況下,其內容包括警械種類、使用時機等,多有不合行時宜以及無法因應實務需求之缺憾,因此,本研究欲以警械使用條例內容為研究對象,包含警械種類之分類、使用時機之不確定法律概念運用等,加以探討並提出修正建議。本研究以文獻分析歸納法、比較研究法與案例研究法三大研究方法作為主要研究方法,第二章以使用警械之基本理論為討論,其中探討使用警械之主體、我國其他機關使用器械之法制,以及使用警械可能涉及人民基本權,並於第三章以具體警械規範為論述對象,除警察使用警械之基本原則外,警械使用條例所規範之警械

種類、使用時機檢討亦在此章中討論。為使警察使用警械之依據能夠更貼近實務需求,與人民權利保障兼容並具,本文提出以下建議,望能為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提供參考,簡述如下:一、建議將警械項目修正為列舉加概括規定;二、修正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及第5條關於使用警械時機,將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事由明定其中;三、設置警械使用責任鑑定委員會,由多元專家專責鑑定使用警械過程是否合乎法律規範,提供檢察官及法官偵查與審判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