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販賣執照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出下列價位、菜單、推薦和訂位總整理

菸酒販賣執照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惠馨寫的 法學概論(修訂十六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新編六法參照法令判解全書(聖) - 第 86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也說明:管機關通知其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除依規費法規」第三十條(酒販賣之禁止規定及設置專區)第十九條(菸酒進口業申請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定辦理外並廢止其設立許可菸酒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律研究所 陳荔彤所指導 呂慶輝的 從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論我國菸品輸入管理法律制度 (2017),提出菸酒販賣執照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菸酒管理、非法貿易、電子煙。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公共事務碩士學程在職進修專班 傅恆德所指導 黃瑞的 菸酒稅課稅制度之研究-以米酒產銷問題及解決方案論述 (2006),提出因為有 米酒、料理米酒、蒸餾酒、食用酒精、課稅制度、產業行銷、從價與從量課稅的重點而找出了 菸酒販賣執照的解答。

最後網站辦理外國菸、酒進口申請須知則補充:菸酒 類進口流程進口申請進口菸酒執照進口菸酒類查驗辦法進口菸酒報關海運運輸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菸酒進口許可證酒類報關進口酒商進口酒品牌進口酒類查驗之檢驗項目及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菸酒販賣執照,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法學概論(修訂十六版)

為了解決菸酒販賣執照的問題,作者陳惠馨 這樣論述:

  本書分為二編,共十八章。第一編主要由第一章到第十章組成,討論法學的基本概念,例如如何學習法律、法律與生活的關係、民主與法治的關係、法律的意義、法律的訂定、法律的制裁、法律的適用與解釋等議題;第二編由第十一章到十八章組成,主要介紹臺灣國家考試牽涉之重要法律,例如憲法、民法、商事法、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行政法、智慧財產權法規、勞動法規、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教育法規等。希望讀者可以透過本書學習臺灣現行重要法律及其理念,並瞭解法律在社會中運作情形。   本書重視理論與實務的結合,以真實案例,說明法律規範在生活中的運作情形。讀者透過本書,能全面掌握我國法制最新狀態。本書並附錄近年

公務人員考試中「法學緒論」之相關考題及命題大綱,以期符合讀者的需要。  

從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論我國菸品輸入管理法律制度

為了解決菸酒販賣執照的問題,作者呂慶輝 這樣論述:

摘 要菸品具有危害身體健康其輸入管理是重要的一環,如何有效控制菸草制品非法貿易是世界各國政府之重要議題;及各國目前對於電子煙的管制內涵,雖在規範分類與管制均有不同,惟仍需在法律制度面需建立完整機制,有關各國實施菸品控制的政策及方向,目前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及其實施準則,對菸草制品非法貿易行為,制訂「消除菸草非法貿易議定書」建立國家和區域性的追踪系統以及全球訊息共享窗口,並確保供應鏈的控制權,有關制止菸品非法貿易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菸品販售執照制度以及落實菸品追蹤系統,透過有效監管菸草製品供應鏈各環節、懲治不法行為(包括刑事犯罪)、加強國際司法和行政合作等措施,全面打擊走私、

非法產製和仿冒等違法行為,以消除菸草製品非法貿易行為、保護公眾健康和維護正常的菸草製品市場秩序,如此就能夠有效掌控菸品的來源、轉運、儲存、配送及銷售,以追蹤流向,避免稅收損失。本研究以我國菸品管理概述角度出發,首先於第二章本文就菸品輸入問題提出及其重要性對我國菸品市場具影響之研析。第三章,由文獻分析比較研究國際法對菸品輸入之法律規範,第四章,比較研究觀察國外在落實公約對菸品管理及制止非法貿易相關規定,第五章,我國菸品輸入管理稽查之法令規範與國家實踐,探討現行「菸酒管理法」與「菸害防制法」主要法制國內法規範,與國際公約是否符合規範,第六章,綜整各章研究發現,比較研究及案例分析我國菸酒管理法制規範

之未來革新,有關電子煙在我國仍屬非法產品,其現行「菸害防制法」並未規範,探討行政院送審之「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內容包含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展示電子菸及罰則等修正條文立法規範,電子煙是否有達到戒菸之替代品或比紙菸健康危害程度更小,不管立法原則系採完全禁止原則、預防風險原則或公共道德原則,應以相關單位科學數據深入研究,並採適度立法規範,以符國際公約之規範。

菸酒稅課稅制度之研究-以米酒產銷問題及解決方案論述

為了解決菸酒販賣執照的問題,作者黃瑞 這樣論述:

摘 要我國於91年1月1日加入WTO後,開始實施「菸酒稅」及「菸酒管理法」。因菸酒稅是於菸酒出廠或進口時課徵之「特種消費稅」,實施新制後,菸酒課稅制度的問題一直存在,尤其是米酒產銷問題。本研究針對酒製造業的產銷結構、產製一定數量且供自用免罰政策之正當性、菸酒稅申報不實及如何改變課徵稅目或降低稅額等問題作深入探討。採用文獻分析法、深入訪談法及間接觀察法,本研究探討菸酒課稅制度造成米酒價格劇變,如何經由產銷及政府行銷策略影響國人飲用米酒習慣,在不違反WTO基本原則下,讓國人不再藉由地下經濟取得沒有品質保障的米酒,並引導酒製造業者合法經營,進而達到租稅公平性。本研究至傳統市場、夜市場、超商、量販

店及大量使用米酒的餐飲業深入瞭解消費市場銷售米酒的情況,發現到處販售私、劣米酒及低價米酒,證實財政部核發之酒製造業許可執照並未獲得國人認同。另外發現零售店米酒陳列方式分為自由選購(公開陳列)、換購(向服務台兌換)、指定購買(未陳列,陳放收銀員處)等三種,證明查緝違規米酒已產生嚇阻作用,使部分零售商不敢公然上架銷售。惟因稽徵人力不足,酒製造業者出廠數量申報不實及賦稅不公平等問題依然存在。從研究結果針對菸酒課稅制度造成產銷問題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案如下:(一)推行辨識優質酒品宣導教育(二)賡續推動酒類品質認證標章制度。(三)使用玻璃瓶包裝,並產製高濃度酒精米酒。(四)修訂無法指明進貨來源之相關罰則(五

)加強菸酒販賣管理。(六)改變國人烹調飲食習慣,降低料理米酒稅率。(七)加強未變性酒精管理。(八)菸酒管理與菸酒稅稽徵整合。(九)核發證人應詢費。(十)加強政策行銷策略。實務上,「菸酒稅法」與「菸酒管理法」是一體兩面。在制度面、法規面及實務面,因管理單位不同,寬鬆不一等問題逐一浮現。後續研究方向,針對上開法規面修訂為「中央一條鞭」的查緝制度做探討,使得菸酒查緝更能獲得人力與財力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