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水被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出下列價位、菜單、推薦和訂位總整理

辣椒水被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錢世傑寫的 圖解刑事訴訟:第一次打刑事官司就ok(第四版) 和黃光芹的 吹哨人:小蝦米對抗國家機器的平民戰役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非裔女子法拉盛当街向华男喷辣椒水警察无视证人未逮捕该女子也說明:非裔女子下车后与后面车辆的主人争吵,并用辣椒水喷后面车上的一名华男。 ... 有数百张被告给年轻的亚裔少女发信息的各种Instagram账户的截图。".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十力文化 和時報所出版 。

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李惠宗所指導 蔡咏律的 警械使用法制之研究 (2020),提出辣椒水被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警械、器械、戒具、種類與規格、即時強制、使用時機、比例原則、鑑定委員會、法治國原則、國家賠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盧映潔所指導 張維哲的 我國法警體制現況與興革 (2019),提出因為有 法警、員額配置、考訓制度、應勤裝備、值班、加班、補休、勞動權益、過勞、法警職權行使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辣椒水被告的解答。

最後網站徐國勇提超商配辣椒水王婉諭酸:發防彈衣 - 好房網News則補充:... 內政部長徐國勇提議,可提供店員辣椒水、防狼噴霧等防衛器具。 ... 辣椒水、辣椒噴霧的超商店員有幾個,還是反而讓他們擔心,使用過後是否會被告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辣椒水被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圖解刑事訴訟:第一次打刑事官司就ok(第四版)

為了解決辣椒水被告的問題,作者錢世傑 這樣論述:

法律和保險一樣,是一個預防性的自我保護 大多數的人一定沒有想過殺人放火,但我們很難百分百保證自己不會變成受害者, 像是高雄城中城火災和台中名車擦撞的大學生 受害者及其家人可以如何主張、捍衛自己的權益?   如果你有這些疑問,那麼這本書可以提供你一些方向   ● 我該請律師嗎?沒錢請律師怎麼辦?   ● 偵查和審判階段都需要律師到場嗎?   ● 身為被告我有什麼權利和要注意的事項?   ● 保釋金可不可以退還?   ● 偵查人員可以隨意搜索個人物品財產嗎?   ● 要怎麼提起上訴?   我們都聽過「法律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   千萬不要等到用時方恨法律知識瞭解太少!   每個人一定要

有的生活法律顧問書!   行車糾紛往往是我們生活中最常見的打官司案例,輕則民事賠償即可,嚴重鬧出人命時,更是會讓關係人惹上刑事官司。2021年11月台中大學生因擦撞名車遭車主以球棒毆打重傷事件,引起社會輿論一片譁然和恐慌。同月,新北市亦發生一起汽機車糾紛,汽車車主意圖以球棒攻擊機車騎士,反遭騎士辣椒水攻擊,雙方也互告交由司法審判。   我們大多數的人大概都不曾想過會碰上官司,與其遇到時像無頭蒼蠅一樣不知所措,不然先建立好法律知識,免得錯失自保的關鍵證據和最佳時機。知名藝人吳青峰就曾感慨說到:「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

」因此,別讓自己成為不受到法律保護的人!   一本好的法律實用書應該要具備W+H。W是Why,也就是教你法律知識,H是指How to Do,教你如何做。不過,How to Do之外,還要像是家庭法律顧問一般,陪在讀者的身旁,從讀者的角度進行各種方案的利弊分析。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兩者一為實體法,一為程序法。刑法的內容是犯罪者是否構成要件該當特定之罪名,例如殺人罪必須具備「殺」、「人」等要件;刑事訴訟法則並不是討論特定行為是否成立刑法罪名的法律,主要是建立一套保障人權、追求正義的調查、審判程序,例如哪些人可以審判,該怎麼訊問,哪些證據才可以採用,判決、上訴的程序等,與刑法本質上並不相同。

  本書以簡單易懂的圖、表、訴狀範例來解說,並附上說明文字。尤其是加上內容說明的訴狀範本,打破過去法律書籍只給範例、不給說明的缺點,讓讀者更具體瞭解訴訟流程的眉角。作者從新聞案例、電影故事來解說艱深的法律知識,讓讀者能快速瞭解刑事訴訟各種注意事項,是一本不管是告人還被告都要知道的自保書。   【適用對象】   有刑事官司糾紛,或想要瞭解的讀者 本書特色   ●化繁為簡的圖像式閱讀法,輔以生活中有趣的實際案例和簡單易懂的說明,輕鬆建立刑事訴訟法重點知識。   ●藉由實務案例,層層剖析刑事訴訟法程序概念,幫助讀者橫向全盤知悉、縱向深入瞭解訴訟的程序與架構。   ●透過各階段程序一一建

立訴訟概念,包括法律資源如何尋找、訴訟要怎麼寫,以及權利要如何聲張,作者都有Step by Step 幫助讀者建立法學基石。

辣椒水被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最近有很多同學敲碗想學一道炒海瓜子
但大叔今天去市場,被告知已經賣完了😂
想買海瓜子的朋友記得要早點去啊!

不過大叔把海瓜子換成了蛤蠣
作法也是一樣的,好吃也是一樣的!

不管你買不買得到海瓜子,不妨一起試試看吧~

🥬材料 (4人份)
🔸蛤蜊 4人份
🔸九層塔 適量
🔸蒜末 2-3顆
🔸蔥段 少許
🔸辣椒 少許

🧂調味料
🔹醬油 少許
🔹香油 兩滴
🔹米酒 適量
🔹蠔油 少許
🔹醋 少許

🍳作法
1️⃣熱鍋加油,蒜末、辣椒下鍋爆香,蛤蠣下鍋
2️⃣加入米酒、水,轉小火蓋鍋悶煮1分鐘
3️⃣適量醬油、蠔油翻炒,再加入蔥段、香油、烏醋、糖
4️⃣讓蛤蠣煮開後加入九層塔,稍微拌炒後即可起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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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械使用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辣椒水被告的問題,作者蔡咏律 這樣論述:

「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為警察法第2條所明定之警察四大任務,為了實現國家賦予之任務,警察在執勤過程中,得使用眾多手段與方法,以確保任務之達成,其中,使用警械為警察常使用之手段之一,亦為典型的國家強制力之一種。警察使用警械之過程與結果,對於人民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權利有重大影響,因此警察使用警械之規範,亦與人民權利息息相關。觀警械使用條例之立法沿革,雖經歷5次修正,然而最近一次之修正日期為民國91年6月26日,距今已有19年之遙,鑒於社會變遷快速,警察必須面對與處理之狀況與形態更為多元,且現行實務上警察為兼顧任務之達成與人民權利保障,避免執勤過程造成過

大侵害,亦已使用束帶與防護型噴霧為執勤器械,此些器械是否適用警械使用條例誠有疑義,以及我國對於人民權利保障更為周全之情況下,其內容包括警械種類、使用時機等,多有不合行時宜以及無法因應實務需求之缺憾,因此,本研究欲以警械使用條例內容為研究對象,包含警械種類之分類、使用時機之不確定法律概念運用等,加以探討並提出修正建議。本研究以文獻分析歸納法、比較研究法與案例研究法三大研究方法作為主要研究方法,第二章以使用警械之基本理論為討論,其中探討使用警械之主體、我國其他機關使用器械之法制,以及使用警械可能涉及人民基本權,並於第三章以具體警械規範為論述對象,除警察使用警械之基本原則外,警械使用條例所規範之警械

種類、使用時機檢討亦在此章中討論。為使警察使用警械之依據能夠更貼近實務需求,與人民權利保障兼容並具,本文提出以下建議,望能為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提供參考,簡述如下:一、建議將警械項目修正為列舉加概括規定;二、修正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及第5條關於使用警械時機,將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事由明定其中;三、設置警械使用責任鑑定委員會,由多元專家專責鑑定使用警械過程是否合乎法律規範,提供檢察官及法官偵查與審判之參考。

吹哨人:小蝦米對抗國家機器的平民戰役

為了解決辣椒水被告的問題,作者黃光芹 這樣論述:

即使爆出真相的代價巨大, 吹哨者們還是要站在浪頭幹一場!   11個台灣無畏性命受脅的吹哨者,為正義挺身而出卻遭秋後算帳, 還躺在立院的草案何時才能通過,讓正義勇者的身家性命受到保障?     保密、保護、保障,為何在台灣要對吹哨人做到這「三保」如此之難?     吹哨人,為了維護正義與公益,向外界或相關主管機關、司法機關採取檢舉或告發,其所服務的政府部門、企業之違法或不當行為。他們不畏權勢、勇於揭弊,實為高道德的指標之表現。     然而吹哨人揭弊之後,往往成為殺雞儆猴被報復的對象,甚至可能遭受法律追訴的風險。面對權勢的威脅,致使人們為保住工作而不敢舉發弊端,形成寒蟬效應。     「窩裡反

」,是揭弊成功與否的關鍵力量,本書以11個台灣吹哨人的故事,揭開他們揭發弊端的過程與決心。即使必須冒著與國家機器對抗的霸凌,甚至遭遇生命危險,吹哨者仍以強大的心理素質熬過漫漫長夜。     唯有「巷仔內」從內部吹哨,才能給腐敗的當權者致命一擊,企業內部更需要職員的道德良知作為防腐劑。吹哨人不但像啄木鳥可以抓出害蟲、嚴懲弊端;更是平民力量的展現,證明小老百姓絕對不是旁觀者。     近年來,許多先進國家對於吹哨人均有積極的立法措施,台灣雖有許多立法與行政革新,唯獨對吹哨人的相關措施始終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本書的出版,力促我國的吹哨人法制能儘速完備,還給過去的吹哨者應有的公道,更保護未來每一位願意

為公益挺身而出的吹哨者,能確實受到身份的保密、工作的保障、人身安全的保護,令吹哨制度順利運行,社會公平正義得以無所畏懼被伸張。   誠摯推薦     黃天牧(金管會主委)   林永頌(司改會董事長、律師)   黃國昌(前立法委員、執業律師、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理事長)   林志潔(交大科法所教授、吹哨者保護法草案起草人)   姚惠珍(獨立記者、名嘴、作家)   苗博雅(台北市議員) 作者簡介   黃光芹     1965年生,外省第二代,政治評論員、作家。     1988年進入新聞界,曾任職於:台灣新生報、自由時報、新新聞周刊、TVBS電視台、衛視中文台、三立電視台、時報周刊;曾擔

任記者、資深記者、總策畫、節目組長、撰述委員、採訪組副主任、政治組召集人、副總主筆。     曾擔任《中晚人物版》、《時報副刊》、《時報周刊》、《工商時報》、《民眾日報》專欄作家。     曾主持電視節目:東森電視台《芋仔番薯碰》、《華視新聞廣場》;廣播節目:ETFM廣播電台《東森麻辣午餐》、Pop Radio《Pop搶先爆》。     曾製作:《選舉萬歲》、《麻辣新聞網》、《晚安,總統》、《Taiwan Tonight》、《名人三溫暖》。     出版品包括:《與總統夫人喝下午茶》、《官夫人俱樂部》、《隨緣—陳履安家族的恩怨情仇》、《蔣家的女人們》、《百險歸來—彭百顯前傳》、《我的爸爸是總統

》、《貝比來了》、《跟著月亮走》、《你還不知道的韓國瑜》、《戰疫》。 推薦序   黃天牧(金管會主委) 林永頌(司改會董事長、律師) 黃國昌(前立法委員、執業律師、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理事長) 林志潔(交大科法所教授、吹哨者保護法草案起草人) 姚惠珍(獨立記者、名嘴、作家) 苗博雅(台北市議員)   導讀 搏命──屏東老農搜出餿水油 破貪──小蝦米田志文扳倒大鯨魚 代價──公務員戴立紳的搏鬥 鳴笛──來自台鐵員工黃德輝與李景村的聲音 打火──消防員徐國堯的抗爭之路 防詐──郵局行員陳惠澤的進擊 挖掘──環保鬥士黃煥彰與里長李新進的環保事件簿 去腐──副研究員吳佩蓉促進東廠轉型正義 對

決──最強吹哨人張晉源的逆襲 吶喊──藝人隋棠吹響暗夜哭聲 戰疫──他們都是李文亮   附錄一 世界各國著名吹哨人案例 附錄二 《公益揭密者保護法》草案 《吹哨人》導讀   就是要站在浪頭幹一場!     二○一六年晚上七點四十五分,當「巴拿馬文件」在《南德日報》官網全面公開之前,流亡莫斯科的愛德華.史諾登(Edward Snowden)突然現身,一起參與「資料新聞史」上最大的一場解密行動;沒多久,《維基解密(Wikileaks)》也在推特上共襄盛舉。一時之間如同交響樂大奏,氣勢之磅礡,足以驚天地、泣鬼神。     真正的樂隊指揮是化名「無名氏(John Doe)」的吹哨人,根據他所提供來自

「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的內部訊息;以及全球八十幾個國家、四百多名記者(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一年多的調查採訪,總計解構一千一百五十萬份機密文件,迫使藏錢海外的各國政要、軍頭、首富、財團、名人、毒梟、黑手黨、特務無所遁形,太陽照進出隱匿在境外「信箱公司」的金額,達數十億元美金之多。     爆料過程,無名氏的內心其實相當恐懼,他知道稍有不慎,就見不到明天的太陽。然而,憑著一股「想要逮住罪犯」的心理,他最後成功寫下歷史。     美國陸軍情報分析員布萊德利.曼寧(Bradley Mannig)供給《維基解密》超過七十萬筆資料,揭發美軍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濫殺平民、在「關塔那摩美軍監獄」虐囚

,並將二十六萬份美國外交電文曝光之後,付出的代價是──被關押在美國維吉尼亞州寬帝柯(Quantico)監獄長達七年;獲減刑出獄後,又因為保護《維基解密》,兩度拒絕出庭作證,再度回籠,在二○二○年三月企圖輕生,後被無罪開釋,才終於重獲新生。     美國前國安局雇員史諾登踢爆美國濫權監聽案,人生起了翻天覆的改變。那一年,他二十九歲,毅然決然放棄高薪、房產,揮別家人與女友,開始過著逃亡的生活,他付出的代價是一輩子。同樣是信念,支撐他義無反顧。他告訴《華盛頓郵報》的記者:「衡量一個人,不是聽他說什麼、而是看他做什麼?所謂『信念』,如果只說不做,就不是真的!」他不指望社會因他而改變,只想要給社會大眾一

個自行決定是否改變的機會。(史諾登實錄,《今周刊》)     曼寧區隔吹哨人與間諜最大的差別在於:間諜不會把手上的東西交出來,而他如果是壞人,或許會把文件賣給俄國或中國人,但是他沒有,因為所有資料屬於公眾。     曼寧走上不歸路時,只有二十二歲,在他之前不乏先驅,丹尼爾.艾斯伯(Daniel Ellsberg)就是其中之一。他在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出席《維基解密》的倫敦記者會,當再從時光隧道裡走出來,已是白髮蒼蒼、戴著助聽器的八十歲老人。一九七一年他任職於蘭德公司時,將四十七冊、七千頁、近二百五十萬字的「越戰報告書(又名「五角大廈文件」)」影印給《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等十九家媒體刊登

,就此戳破甘迺迪、詹森總統介入越戰的正當性。當他聆聽完有關「伊拉克戰爭文件」的報告後,忍不住起身向曼寧致敬,同時盛讚《維基解密》是揭露真相的未來之星。祖孫兩代吹哨人聚首,象徵著刺耳的哨音將一路響下去。     艾斯伯揭發越戰真相,令美國政府受挫,時任總統的尼克森為了危機處理,下令白宮成立的「水管小組」,偷取艾斯伯的精神病歷、竊聽他的電話、還一度打算找人把他做掉。     尼克森後來栽在吹哨人的手中,「水門案」終結他的總統生涯,直到三十三年後,前聯邦調查局副局長馬克.費特(Mark Felt)才承認,他就是《華盛頓郵報》的「深喉嚨」。     吹哨人的故事,往往被拍成好萊塢電影。「希克伍事件」記

錄美國奧克拉荷馬州新月鎮核能燃料棒「科爾─麥吉公司」的女工卡琳.希克伍(Karen Silkwood),在工會擔任執委期間,調查發現工廠回收含有大量放射性鈽同位素的廢水和鈾燃料棒,進行提煉精化後,製成MOX燃料。為了應付訂單需求,公司更竄改「射線探傷(利用射線穿透進行檢測)」結果,使存在嚴重問題的鈽燃料,流向市場。     一九七四年她向美國原能會(AEC)檢舉,但聽證會後公司並未遭到裁罰,她反而被調離職務。同年十一月,她發現自己身上帶有超過四百倍劑量的鈽含量,經過追蹤調查,懷疑公司可能對她投毒,凶器就是十一月五日她從公司帶回公寓採集尿液和糞便的採樣用具。她帶著兩大袋資料,與《紐約時報》記者會

合途中,意外車禍身亡。     二○一九年上映的《瞞天機密》(OFFICIAL SECRETS),係根據英國情報機構「政府通訊總部(GCHQ)」翻譯凱薩琳.甘恩(Katharine Gun)的真實故事改編。為了阻止伊拉克戰爭爆發,她向《觀察家報》透露「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支持美軍攻打伊拉克,因此被扣上違反「官方機密法」,進而遭到逮捕。英國政府為了平息百萬人上街抗議,政府未經授權非法出兵,免除她的罪刑。     「吹哨人」一詞最早的來源,是在一八八三年。當時美國威斯康辛州一座小鎮發生騷亂,警察吹響哨子,向居民示警。事後,當地的報紙稱這名警察為吹哨人。     吹哨人前仆後繼挺身而出,代表「平民力量

」得以展現,給人一種「原來小人物從來都不是旁觀者」的感覺;就像阿桑傑所說:「來!製造一些小麻煩吧!」     台灣幾位指標性的吹哨者,在發動「平民戰役」後,都為自己惹來大麻煩。其中在二○一三年揭發郭烈成餿水油廠的屏東老農,差一點為自己惹來殺身之禍。警方在保護老農期間,在一輛可疑轎車中搜出槍械,遏阻了一場可能的綁架案,老農因此迅速搬離屏東,從此成為落入都市的異鄉人。     外界關心老農到底拿多少獎金?依照衛福部「檢舉違反食品衛生案件獎勵辦法」,檢舉人至少可以領取罰鍰實收金額的兩成;也就是說,郭烈成罰鍰四千百萬元,老農至少應領取九百六十萬元,但因為郭烈成脫產,所以他一毛錢都沒領到;只領到行政院和

屏東縣政府頒給他的兩百萬與四十萬元「獎勵金」,還不如檢舉「力勤農產公司」販售過期肉品的陳姓員工來得高。他獲得前台中市長林佳龍頒發的三百五十萬元「吹哨者獎金」;另一位檢舉「雄勳公司」竄改標籤效期的內部員工,則是大豐收,總共領取食安和吹哨者獎金,共計五百六十萬元。     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在二○一四年向廉政署具名檢舉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涉嫌貪瀆,事後接受《今周刊》專訪,大方承認:「沒錯,就是我幹的!」一點都不擔心,有人敢動他一根汗毛。     同是天涯吹哨人,戴立紳的下場就與尹衍樑截然不同。他在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擔任技士五年多,政風室突然找他偕同辦案,辦著、辦著,他驚覺自己站在懸崖邊。「這就是貪汙!

」政風科長斬釘截鐵說,嚇得他說不出話來。回家後,他與太太商量:要不要跳懸崖,最後他決定跳了!     他先就手上正在辦理的一宗採購案進行蒐證,並聽信政風科長的建議出面自首,協助檢方偵破「家畜所」行之有年的集體貪瀆案。     可是接下來,他的厄運一樁接著一樁。在案件尚在司法偵辦期間,他遭到嚴重的職場霸凌──跟監、偷拍、道士作法,噴符水、灑香灰和電話恐嚇。最糟的狀況是,被新竹縣政府推落懸崖,免職永不任用,如同判了職場死刑。     他原本寄望行政救濟能夠還他公道,但最後卻換來絕望。眼見貪汙犯繼續升官,而他被打入十八層地獄,他簡直痛不欲生。     幾乎所有吹哨者,事後都遭到秋後算帳。如果沒有強健

的心理素質支撐,是很難熬過漫漫長夜。     鐵工之子徐國堯從小就好打抱不平。二專畢業後,通過警察人員特考,當上消防員。他原本熱情滿滿,但做著、做著,對於消防員長期處於高工時、人力不足、裝備不齊、赴災難現場必須銜命搶救感到憂心。他先在內部上書申訴,考績立刻被打丙等,還被調往離家有五十公里車程的高雄山區杉林分隊。他不願意妥協,走上街頭,又迎來一連串更激烈的整肅──短短兩個月被懲處十次、記申誡四十二支,最後遭到免職,還有十幾個官司跟著他。     台鐵技術助理黃德輝從小就不是「乖乖牌」,從國中開始閱讀黨外雜誌;當兵時台灣尚未解嚴,他悍然拒絕加入國民黨。退伍後,大學時期,舉凡野百合學運、總統直選、廢

除刑法一百條、反核、年金改革等街頭運動,他無役不與。四十五歲那年,他考進台鐵,首開罷工先例,記過、被告,令他越挫越勇,「反正我早就黑了、不怕!」     永豐金吹哨人張晉源是桃園的眷村子弟,骨子裡有一股「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硬氣。當他發現何家人對利害關係人違法放貸,想都沒想,就派員向金管會通報,就此引爆與永豐金之間的一場大戰。     丟出「東廠事件」爆炸錄音檔的前促轉會副研究員吳佩蓉,從小在「美麗島事件」發源地長大,父親是施明德、黃信介演講場上的常客;從小家裡訂閱《民眾日報》,小時候他到黑名單被遞解出境、「萬年國會」提尿袋的場景,都比同年齡小孩有多一層省思。     把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扳倒的

田志文,是台中東勢人的客家人,打死不退的「硬頸精神」,讓他到現在為止,都還在捍衛清廉價值。     康軒文教集團女主管被懷疑是檢舉董事長李萬吉在居家檢疫期間四處趴趴走的吹哨者,雖然她矢口否認,卻仍遭無預警解職。同仁在電梯口貼出兩張黑函──「公司待我們不薄,誰向媒體爆料出賣公司?」、「出賣公司,還有臉進公司?若妳懂得做人的道理,請自重!」令她精神崩潰。     英國一九九八年訂定「公益通報法」,針對公、私部門建立完整吹哨者制度;日本的「公益通報者保護法」、新加坡的「證人保護法」,也對吹哨人提出保護、獎勵。德國是公認對吹哨人嚴重歧視的國家,從德文中連「吹哨人」三個字都付諸卻如,即可見一斑。相反地,

他們用「出賣朋友的人」、「暗中破壞的人」或「玷汙門楣的人」,來醜化吹哨者。     美國一九八九年制定「吹哨者保護法」(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WPA),堪稱是對吹哨人保護最為周全的國家;然而,當揭發「烏克蘭門」的吹哨者,和幾位出面作證的官員,在二○一九年底榮膺《時代》雜誌「年度守護者」殊榮時,回顧幾個月來遭網路霸凌、被川普怒斥為「叛徒」和「人渣」,動不動就恐嚇他們將處以極刑,忍不住激動落淚。     辦教育的李萬吉、需要轉型的「促轉會」,或許才該被定義為「暗中破壞」和「玷汙門楣」的人。吹哨人挺身而出,遭集體霸凌,是社會集體的悲哀。     吹哨者與告密者不同

,前者具有公義精神。根據「全球舞弊調查者協會」統計,舞弊案之所以浮出檯面,超過四成是因為有人舉報,其中五成一來自內部員工。台灣應有更多的有志之士,作為組織體系中的防腐劑。     英國BBC曾經爆發主持人薩維爾利用高知名度,在一九五九到二○○六年、長達四十七年間,性侵七十二人的重大傷害事件,其中八人被強暴、一人強暴未遂,年齡最小的受害者,只有十歲。雖然幾十年間,持續有內部員工吹哨,但礙於BBC的「敬畏文化」員工不敢吭聲,使得BBC管理階層,成為製造更多受害者的幫兇。     「窩裡反」,是揭弊成功與否的關鍵力量,除了本書介紹的幾位吹哨人之外,辜仲諒的前妹婿陳俊哲,以及在逃亡前丟出「國安密帳」的

前國安局出納組長劉冠軍,也足以帶一筆。唯有「巷仔內」從內部吹哨,才能給腐敗的當權者致命一擊。     企業內部更需要道德良知作為防腐劑,揭發美國「安隆案」的副總裁夏倫.華金斯(Sherron Watkins)、讓何壽川戴上手銬的張晉源,都是代表人物。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四點五十分,台鐵普悠瑪列車翻覆,造成十八死、一百八十七傷。行政調查或「運輸安全委員會」的報告,均將肇事原因指向司機超速;台鐵更以車輛老舊、人力結構失衡為由,推諉塞責、避重就輕。     十八位罹難者中,台東董家佔了八位。董家長女婿范銘浚原本在中國經商,因為不相信政府的調查,自己扮起福爾摩斯,誓言為家屬討公道。  

  他前後花了一年多時間,研讀報告、調閱公文、比對畫面、現場模擬;最重要的是,他獲得來自台鐵技術助理黃德輝從內部吹哨,連前副總工程師李景村也出面,提供專業見解,完全顛覆官方的說法。     范銘浚指出,第一,經他反覆計算,普悠瑪翻車曲線半徑並非行政調查揭示的306公尺、而是470公尺。第二,他懷疑「行車紀錄器」被動過手腳,因此翻車時速究竟多少,根本無法下定論。     再者,《民視》記者曾經訪問第五節和第八節車廂乘客(死傷發生在六、七節車廂),當事人均稱,在列車翻覆前,曾聽到一聲巨大的爆炸聲響。     軌道鋼筋插進第六節車體,形成U字形,非得有極大的力道,否則不足以為之。     因此范銘

浚懷疑,原因是否為「空氣彈簧」爆掉、剎車系統自動啟動,才釀成悲劇?     普悠瑪的安全疑慮一天未除,人民就無生命保障。這正是波音系統工程師Curtis Ewbank一再吹哨的原因。     吹哨者就像啄木鳥、也像防腐劑,可以抓出害蟲、嚴懲弊端。三重女藥師在口罩箱中,發現一包標示中國安徽省產製的口罩,立刻向食藥署吹哨,進而令政府加強查緝,揪出隱身在「口罩國家隊」中的壞份子。     台南里長李新進向檢、調單位檢舉學甲爐廢渣、藝人隋棠通報孩童遭受侵犯,都是平民力量的展現,證明小老百姓絕對不是旁觀者。     《良知危機:欺詐時代吹哨何為》一書的作者穆勒(Tom Mueller),花了七年時間、採

訪兩百多人,勾勒出吹哨人的群像。我不敢與穆勒相比,但願透過此書的發行,喚醒躺在國會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能夠完成立法。 搏命 ──屏東老農搜出餿水油 彰化縣是台灣的「油之鄉」,一九七九年四月曾經發生「多氯聯苯中毒事件」;三十四年後再度爆發「大統黑心油事件」,是一位吹哨人,打開「潘朵拉的盒子」。 這名檢舉人有一股「永不妥協」的蠻勁,一次檢舉不成,再檢舉一次。從二○一二年十月打第一通電話給彰化縣衛生局,此後就一路緊盯,不時追問:「查到了沒有?」、「真的有鬼!」連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都接過他的電話。 地方政府並未輕忽他的檢舉,只是檢驗報告只能呈現「脂肪酸組成」百分比;就算彰化縣衛生局第三度前往抽驗,

對大統刻意調整脂肪酸數據起疑,並且根據經銷資料也高度懷疑有混油嫌疑,就是無法判定大統有攙偽或偽標的行為,查緝工作因此陷入瓶頸。 吹哨人鍥而不捨,於隔年八月寫信到衛福部長邱文達的信箱,終於引起中央的重視。彰化地檢署一個月後也展開偵查,終於使案情露出曙光。 檢方搜索大統公司,十分鐘就搜出關鍵證物。董事長高振利的抽屜中,有一份親筆寫的配方,分別以「橄」、「葵」、「芥」、「葡」等簡稱,記錄一百多種油品調配比例。「橄」是指橄欖油,雖然標示為「100%特級橄欖油」,但橄欖油成分不高,而是以沙拉油、葵花油、棉籽油、銅葉綠素等混攙而成。最普及的沙拉油,也有一、兩成的棉籽油。「大統香油」應該用白芝麻壓榨而成,卻

以麻油和沙拉油代替;而且沙拉油的比重,竟然佔了八成。 只有棕櫚油是純油,其餘二十一種橄欖油都是調和油,混入葡萄籽油、葵花油、芥花油或棉籽油,橄欖油比重,連一成都不到。 橄欖油又分「特橄」和「橄」兩種,分裝在藍色和紅色的桶子中。藍桶「特橄」由少量原裝進口的冷壓橄欖油製成;紅桶「橄欖粕油」混進劣質的橄欖油渣,六年半下來,總計有二千六百多噸殘渣油,吃進消費者的肚子裡。 二十一種橄欖油,只佔大統所有油品的兩成,其他五十多種,諸如:橄欖油、葡萄籽油、葵花油、沙拉油、香油、胡麻油等,都明顯攙偽,花生油裡沒有花生、辣椒油裡沒有辣椒、紅花籽油裡沒有紅花籽,都是用沙拉油攙入調色劑和香精提味而成。 國營事業台糖遭

受波及,其所販售七年的葡萄籽油,委由大統代工;國軍和部分國中生也是受害者,營養午餐都使用大統黑心油。

我國法警體制現況與興革

為了解決辣椒水被告的問題,作者張維哲 這樣論述:

臺灣法警於現今執行勤務上所面臨的困境包括:第一、法警人力不足及分配不均引發勤務執行上之困難,除難以遵循相關戒護規定外,勤務超載對法警身心上的負擔及人員高流動率之問題亦接踵而至。伴隨深夜不訊問制度、提審制度及國民參審制等法制變革,對法警勤務負荷上無疑雪上加霜。第二、法警對民眾之安檢、人犯之搜身、警械之使用及法庭秩序之維持等干預權行使尚未法制化下的問題,在人權意識高漲的時代,往往導致法警於執法上備受挑戰、力有未逮。第三、法警考訓制度上之缺失、執勤裝備之不足及部分不合時宜之法警戒具使用上的規定,亦誠屬重要且應予檢討之範疇。 另一方面,法警之勞動權益問題也長期受到忽視,包括:第一、民國

107年10月1日以前,司法院為規避法警工時補償與過勞之問題,長期將法警於上班時間以外之值勤視為「值班」,規避加班費之給予。經過台灣法警工會及各方的努力下,才促使司法院提出「值班新制」,法警從請領值班費,到兼採領取加班費及給予補休以為工時補償。然而新制運行下,除未確實解決舊制過勞之問題外,減縮支給加班費、強制給予補休假,除適法性顯有疑義外,仍難謂符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所謂「相當之補償」。第二、法警之一般加班時數不足、專案加班請領範圍受限,也是未來制度改革上之重點。 是以,針對上述議題本文試圖在立法論及實務運作面上提出相關建議。立法論上包括:第一、修法簡化法警勤務,按現行法警勤務性質分

別委託民間辦理、回歸院外司法警察行使,甚至直接免除非法警本職之工作,以有效運用現有法警人力。第二、未來於法警員額配置上,應綜合各法院之案件量、院區面積及轄下簡易庭設置數量等客觀因素,而非僅以法官人數配置比例作為法警人力配置之唯一考量,以解決長期以來法警人力配置不均之問題。第三、對於法警行使公權力可能干預人民基本權利之行為,制定法警職權行使法,杜絕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所產生之爭議。第四、針對法警之考訓制度、應勤裝備之調整、延誤開庭處罰機制之創設及修正法警使用戒具要點部分條文,提升法警之執法品質。第五、在法警之勞動權益上,一方面研議法警之值勤新制,給予加班人員自由選擇請領加班費或選擇補休,並透過公開透

明之備勤休息機制,減緩法警過勞的問題。另一方面探討法警覈實領取加班費之可行性。實務運作面上之建議,包括第一、運用科技設備輔助戒護管理。第二、透過電子卷證之推廣、審判筆錄記載要旨之落實及人犯庭期之優先排列,以提升司法效率。 最後,本文期許透過本篇論文之討論,加上統整、分析各受訪者之意見,積極喚醒政府對法警議題之重視,適時予以回應,進而建立較為公平、合理之法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