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管理法修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出下列價位、菜單、推薦和訂位總整理

電信管理法修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玉君,孫迺翊,劉靜怡,張桐銳,李惠宗,林昱梅,林炫秋,柯格鐘,陳信安寫的 軍公教退休金制度之憲法爭議研析 和陳惠馨的 法學概論(修訂十六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三民所出版 。

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劉育偉、鍾秉正所指導 黃子珊的 網路霸凌之法制研究 (2021),提出電信管理法修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網路霸凌、匿名、網路去抑制、道德解離、數位通訊傳播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 徐正戎所指導 阮昱升的 我國行動支付法制及其未來發展方向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金融科技、行動支付、電子支付、電子票證、電三方支付的重點而找出了 電信管理法修法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電信管理法修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軍公教退休金制度之憲法爭議研析

為了解決電信管理法修法的問題,作者李玉君,孫迺翊,劉靜怡,張桐銳,李惠宗,林昱梅,林炫秋,柯格鐘,陳信安 這樣論述:

  本書收錄國內憲法、社會法及行政法學者針對軍、公、教年金改革三法相關規定之合憲性進行學理探討,並就108年公布之司法院釋字第781、782及783號有關年金改革之解釋進行評析。

電信管理法修法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劉櫂豪立委要求NCC在審議《電信管理法草案》過程中要注重區域均衡發展,平衡城鄉差距,尤其需要透過立法明確管制,要求業者積極在不經濟地區加強建設,以落實數位人權。
劉櫂豪舉例4G釋照時,NCC僅能透過業者自行擬訂事業計畫書需納入偏鄉建設,但是對於建設的最低基礎要求,涵蓋率等都沒有明文規定,業者提昇建設標準也沒有獎勵措施,為了加速區域均衡,在新的法律修法過程中,應將區域均衡的精神納入,來達成全國的通訊品質均衡發展。
此外劉櫂豪建議NCC應擬訂優惠措施,鼓勵業者在偏鄉地區採用基地台共構方式,能提升服務品質,對居民及環境也較友善。

網路霸凌之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電信管理法修法的問題,作者黃子珊 這樣論述:

在網路去抑制效應及道德解離的錯綜作用下,常令網路使用者誤認網路世界無法可管,導致偏激言論的發生而衍生網路霸凌,儘管我國在刑法、民法及行政罰法等範疇均設有相關規範,但面對網路傳播快速、匿名及無國界等特性,如僅能適用過去以傳統犯罪為雛型所制定之立法,恐在犯罪偵查及受害者保護等方面形成漏洞。 因此,本文參酌美國、紐西蘭、韓國及日本等國之立法例,提取我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調取票制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授權成立的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以及著作權法通知及取下程序等防處機制的精華,建議以行政院推出之《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為基礎,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責任與義務,著重於改善網路霸凌言論

下架及匿名身分揭露等實務問題,另將網路傳播列為刑罰加重事由,輔以教育強化人民對網路霸凌及法律規範之認知,降低網路負面效應,以期不違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宗旨,而有效預防網路霸凌及完善受害者救濟管道。

法學概論(修訂十六版)

為了解決電信管理法修法的問題,作者陳惠馨 這樣論述:

  本書分為二編,共十八章。第一編主要由第一章到第十章組成,討論法學的基本概念,例如如何學習法律、法律與生活的關係、民主與法治的關係、法律的意義、法律的訂定、法律的制裁、法律的適用與解釋等議題;第二編由第十一章到十八章組成,主要介紹臺灣國家考試牽涉之重要法律,例如憲法、民法、商事法、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行政法、智慧財產權法規、勞動法規、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教育法規等。希望讀者可以透過本書學習臺灣現行重要法律及其理念,並瞭解法律在社會中運作情形。   本書重視理論與實務的結合,以真實案例,說明法律規範在生活中的運作情形。讀者透過本書,能全面掌握我國法制最新狀態。本書並附錄近年

公務人員考試中「法學緒論」之相關考題及命題大綱,以期符合讀者的需要。  

我國行動支付法制及其未來發展方向之研究

為了解決電信管理法修法的問題,作者阮昱升 這樣論述:

行動支付起初於我國使用之頻率與人數不多,絕大多數的消費者還是以現金支付為主要之支付模式,縱使我國政府極力推動行動支付作為我國消費者支付上的新選擇,但大多數的消費者們還是不買單,而此種情況來到了2020年的COVID-19疫情後全都變了樣,因COVID-19疫情迫使消費者們開啟無接觸經濟的大門,這就使行動支付成了當今支付模式的新寵兒。本研究主要以國家發展委員會的行動支付三大架構策略為研究範圍,而探究其現況、法制與未來發展。在現況上,我國擁有良好的行動支付之軟硬體基礎環境,然在個人資料與隱私的安全保護上似嫌不足,此需待各方積極改善,而此則攸關法制面的制定。而在應用場域面與體驗行銷面則是拜COVI

D-19疫情之賜,應用場域從原先的集中在大型商家中、外送平台與APP平台上,轉變為小型商家亦稍稍的有意願增設與接受行動支付,然要實現無現金社會則需使小型商家全面導入行動支付才可。體驗行銷乃是從原先有規劃策略的欲使消費者使用行動支付,然實際成效沒有想像中來的好,轉變為大眾有點半強迫式的認同與支持行動支付,故此當今的行動支付業者不再著重於知名度上,而是著重於消費者的忠誠度上。本研究建議未來在發展行動支付上,基礎環境面之法制面應著重於個人資料與隱私的安全保護,以解財政部監控著業者與消費者的所有交易資訊。應用場域面則應多立足於小型商家的角度來思考要如何幫助他們增設與接受行動支付,以免疫情過後其棄行動支

付之用。體驗行銷則應創造與消費者多方面的連接,使消費者在選擇行動支付上能更加忠於使用單一行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