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投訴管道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出下列價位、菜單、推薦和訂位總整理

麥當勞投訴管道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史考特‧史崔登寫的 反行銷的驚人吸客術:打好關係,再「賣」東西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第一次客訴麥當勞就上手 - 好吃美食的八里人也說明:隔天中午十二點左右,播了麥當勞客服專線0800-211-321。沒有真人接聽,必須以電話錄音方式客訴。 『您好,我昨晚18:47分時於xx店購餐 ...

國立臺灣大學法教分處 法律學研究所 林鈺雄所指導 朱敏信的 論我國監聽制度設計之源起、演化及未來─以電話監聽為中心 (2002),提出麥當勞投訴管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通訊監察、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監聽、比例原則、法官保留。

最後網站打造優秀員工的秘訣 - 第 24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則補充:創建各種管道使管理層和員工層進行溝通,在同一個大的企業文化原則下尊重個性, ... 建議」等途徑反應個人問題,進行投訴或 理員工事務,密切員工關係,創造良好工作氛圍。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麥當勞投訴管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反行銷的驚人吸客術:打好關係,再「賣」東西

為了解決麥當勞投訴管道的問題,作者史考特‧史崔登 這樣論述:

全美行銷大師Top10、社群媒體最具影響力Top5 全球20多所大學指定用書 「拉攏」與「留住」的神奇交涉術 讓全世界都被你吸引   ★英國西蘇格蘭大學、美國岡薩加大學、加拿大麥克馬斯特大學等世界20多所大學商學院指定用書。   ★《富比士》提名「全球對社交媒體最有影響力的5個人」   ★《商業評論》列名「美國10大行銷大師」   ★華爾街日報、CNN.com、今日美國報、企業家雜誌……各大媒體人氣曝光   ★不只賣東西、行銷品牌,個人的社群和平臺經營也受用無窮!   ■面臨倒閉的小藝廊,靠一個晚上的活動就飆出近200萬銷售額!   ■1張1500元的禮卷竟換到11000份有效

問卷!?   ■不到3分鐘的投影片一下子衝破400萬人次瀏覽率,訂單多到出貨不及,只能退費……   當時代從叫賣變成按讚,你還在呆呆觀望嗎?憑著低成本高收益的行銷專長登上TED講臺的史考特.史崔登,不只教你用「誠心誠意傾聽術」瞭解人們的需求,以「打動人心交涉術」吸引注意力,找到並拉攏目標顧客,用專業和信用度留住顧客,讓他們一直需要你,還徹底解密利用臉書、youtube、推特等平臺創造佳績的祕訣,讓你一秒吸睛/金,長期收獲!(也可以運用在個人社群和平臺的經營哦!)   人際關係不只是事業的基礎,   它,就是你的事業!   ■小心!別只顧自我保護,客訴是重塑口碑的好時機   很多公司都不願

意承認自己的錯誤,但達美樂分店老闆做到了!他因為門市送錯披薩給艾咪而親自拍攝致歉短片,不只贏得客戶的心,還瘋傳全世界,提升了公司形象。   □認真傾聽客人的抱怨!他們不一定是為了求償,而是想知道你是否在乎他的聲音。   □社群媒體時代,一個客訴不只是一個客訴:其他客戶、潛在客戶與對手都看著你的應對。      ■天啊!別在客人上門時送客,銷售員要做的不只是幫顧客結帳 真不想碰到這種白目店員──面對沒帶想裱框的文憑的客人,店員不是翻白眼,就是說沒帶要裱框的東西根本是白搭!其實,你還有很多事可以做……   □客人已在店裡,別讓對方覺得自己像白痴,若你會忙到無法應付客人,不如別做零售業!   □想辦

法表現出你對這筆潛在生意很感興趣,他們是潛在客戶,能為你散播名聲。   ■拜託!顧好舊客人的終身價值,別追到手就不珍惜   我也不會再去了!多倫多咖啡連鎖店龍頭提姆荷頓放任門市賣出沒攪勻的咖啡,導致每天消費一杯60元咖啡的忠實顧客變心,損失真大──客人若持續喝10年,累計可賺22萬元!   □拉到1個新客戶花的工夫,是留住現有客戶的5到10倍!你至少要花和刺激新客戶消費相同的心力去滿足舊客人。   □別因好口碑自滿,人們會期待你表現得更好,請把握每一次與客人接觸的機會。   ■沒錯!善待你的客人,就是善待你的生意   注意,Zappos的鑑賞期是365天!一名孝順的孩子訂了九雙Zappos

鞋給重病的母親試穿,直到母親過世後他才想起沒退還不合適的鞋,鑑賞期都過了!這些鞋的費用不小,他只能硬著頭皮mail去問。Zappos二話不說地答應退貨!更讓他感動的是,收退貨的司機上門時還送上一束慰問的鮮花──Zappos的口碑就是這樣傳開來的!   □顧客或潛在顧客的每個經驗都能為你贏得喝采,你對客人愈在乎,你就會愈與眾不同。   □現有客人是你免費的口碑大軍,當產品或服務不爭氣,再厲害的行銷或反行銷都沒用!   行銷寶典沒寫出的隱情和眉角,   翻轉早該被時代淘汰的老舊思維!   ■動起來!115句大師級行銷革命,揭露提升銷售數字的祕密:「顧客在一家公司的最糟經驗,會決定這家公司在他心

目中的形象」、「行銷電話最容易一下子惹火99個可能向你老闆投訴的人」、「最糟的情況是,顧客以為你只聽某些人的話,而忽略了所有人的話」、「別讓你的網站有太多選擇,訪客才能輕易的找到想要的東西」……簡短有力、一句入魂,挑戰你的行銷思維,時代大不同,是時候改變了!   ■超有點!從小公司到大品牌的血淚故事,領悟行銷的制勝關鍵:太陽劇團從收票員驗你票的那一刻開始,就不斷吸引你再來看來他們的秀;把門市商品介紹當作皇宮導覽的銷售員,讓一個不用香皂的大男人成為Lush的超級粉絲;沃爾瑪不到位的哈囉政策,讓客人質疑起公司的核心價值;麥當勞把咖啡杯設計得更方便開車者飲用,硬是搶走多倫多咖啡連鎖店龍頭的生意……

從一個個成功或失敗的案例,教你把事業和社群媒體經營得更有聲有色。   ■大公開!經營網路、社群你一定要知道的事,別再本末倒置,壞了大事:你開了網站、啟動社群媒體,卻只顧說話不對話、只秀自己不懂傾聽?你推了數千則推文才建立起的口碑,卻因為一則負面推文而功虧一簣?好不容易YOUTUBE有了四百萬次的點閱率,但是下一步在哪裡?你因為禮貌和人情按了一個讚,一堆讓你困擾的事卻迎面襲來?……小看網路、錯用社群媒體,會讓你賠了夫人又折兵!   就是這種小事,讓你失去客戶;   就是這種小事,為你贏得百萬業績! 名人推薦   《創業》作者、AppWorks 合夥人──林之晨      書作者建議大家

放下把行銷當任務、工作或策略的想法,真誠檢視與顧客交涉的每個環節,相信人際關係是事業的基礎;有真誠的自我,才能成就一切。的確,在今天社群網路時代,行銷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若非真心,很快就會被揭穿,最終必然得到適得其反的結果。   推薦本書,希望讀者們都能建立成功的客戶關係。──陶韻智,LINE台灣區總經理   他給了我們許多大開眼界的理由與做法,我們需要開始將行銷重心從「廣播出去」轉換到「開啟對話」。──湯瑪斯.莫拉得普爾,百事可樂國際行銷總監   上週我讀完《反行銷的驚人吸客術》,書中內容有大約40%證實了我的信念、40%開了我的眼界,以及20%超級搞笑……。這是我長期以來所閱讀

過的最佳商業書之一,我會永遠讀下去,現在我已經為我的公司採用了書中的「反行銷」策略。──塞斯.莫倫拿,行銷總監 讀者迴響   ★我推薦了這本書給我所有的朋友和家人。   ★如果你對行銷或業務有興趣的人,這是一本絕對必讀的好書!   ★很多書光會說行銷理論,太少書用那麼多真實案例跟我們說說這些理論的實際運用。我很喜歡史崔登的寫法,尤其有關「反行銷」的一切!這本書讀起來就像史崔登坐在你身旁,娓娓道出大小企業成功或失敗的故事及其背後的祕密……   ★我是一間高科技公司的行銷人員,而且在與客戶的接觸上遇到了大麻煩,但自從我老闆送了我這本書看了之後,我就無法停止去宣傳這本書的好!史崔登簡單地戳

破你我的行銷迷思,幫助我改變長期以來的行銷基礎,讓我開始真正地跟客戶有了互動!   ★不論對個人或公司,這本書都是你工作上的重要資產。   ★如果你喜歡網路行銷,喜歡用推特、臉書等社群媒體,卻掌握不了這些工具,無法真正地吸引人氣或創造業績,現在,立刻,買這本書吧!   ★我推薦這本書給想要接觸更多人、想利用社群媒體拓展業績的人──這本書的另一個優點是,史崔登滿搞笑的,讀這本書真享受!   ★因為路易斯維爾大學的社群媒體行銷課,我最近剛讀完這本書──我們教授指定這本書作為我這學期報告的必讀書單,我本來很質疑它,只把它當作另一本強迫我開口推銷的教科書。很幸運地,我完全錯了!史崔登讓我重新思

考我正在學習的行銷策略,我很認同他重視每一個客戶,想盡辦法跟客戶打好關係的觀點。   ★老實說,我覺得這本書永遠不會過時,至今,它仍是我在社群媒體推薦書籍的第一名!

論我國監聽制度設計之源起、演化及未來─以電話監聽為中心

為了解決麥當勞投訴管道的問題,作者朱敏信 這樣論述:

1.本文以兩個問題:「為什麼會這樣?」以及「可能會怎樣?」貫穿全文。 2.藉由提出「為什麼會這樣?」這個問題,本文得出了以下的成果。 我們的頭一個問題是:現行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為什麼就正好在民國七十九年間展開它漫長的立法過程呢?而在對於當時社會環境及歷史進行檢視之後,我們認為,並不是偵辦刑案的需要,催生了這部法律,事實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真正的助產士,是台灣政治史上一個重要的事件:國民黨在民國七十九年的「二月政爭」。 接下來的問題是:是什麼原因形塑了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最初的面貌呢?有趣的是,在監聽行之有年,人民早已深

受其苦的台灣,答案卻有點出乎意料:是外國立法例的參考及翻譯形塑了整部立法草案的最初面貌,至於我國長久以來,或明或暗的實際運作及需要,對於立法草案最初面貌的形成,卻幾乎沒有任何的影響。 另一個令人感到奇怪的問題是,同樣是針對監聽的立法草案,司法院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中,有關監聽的部分,研議了近四年才宣告完成。然而,法務部的「通訊監察法」草案,卻僅僅花了年餘的時間,就研擬完成,這是為什麼呢?我們解釋是:由曾在「二月政爭」期間飽受監聽之苦的郝柏村先生擔任閣揆,對於監聽立法的推動,當然是益形積極。此外,另一個必須加速立法的壓力,則來自於當時民眾希望郝柏村院長的「治安內閣」,

能夠儘速改善當時台灣日趨惡化的治安狀況,以及利用監聽等新型偵查犯罪手段,來處理日趨多樣化犯罪類型的期待。 接下來,我們用了很長的篇幅,來解決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會是現在這個樣子?而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按照時間順序,逐次地回顧了立法院各次審查會中的重要議題,例如究竟有多少政府單位具有監聽能力、警調雙方爭奪監聽作業權的爭議、「緊急執行」的翻案等等,希望藉此瞭解,立法過程中各種曾發生過影響,並形塑這部法律最終面貌的實際因素。此外,我們也回顧了當時實際發揮規範監聽工作功能的「檢察機關實施通訊監察應行注意要點」,看看現實環境是如何決定它的面貌,它是如何影響執

法人員以及被監聽者的行為,而這些人又是如何應付這部要點所帶來的影響,甚至如何反過來改變這部要點,而他們之間的交互影響,又是如何影響了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最終面貌。 而為了解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為何能在民國八十八年間順利立法通過,我們談到了民眾希望以刑罰遏止私人竊聽的需要,以及由於電信市場開放,使得執法者急需民營業者配合監聽作業的困境,而這兩者的結合,成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立法通過的臨門一腳。 在面對著由「檢察機關實施通訊監察應行注意要點」以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所塑造出來的制度環境時,所有受到影響的人們,都會逐漸地去適應這個制度,而電信市場的開

放、電信新科技的發展以及人們刻意的迴避,更是讓監聽法制與犯罪者之間的鬥爭,成了不折不扣的愛麗絲世界! 接下來,我們提出了這個問題:為什麼重重的法定要件無法有效約束警調人員?我們的看法是,首先,由於監聽的決策過程,在本質上是一個資訊傳遞的過程,而由於資訊傳遞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有所減損,因此,傳遞到檢察官手中的資訊,絕對會比警調手中的資訊要少,也因此,檢方無可避免地會處於資訊的劣勢,因此也無法藉由法定要件來有效約束警調的行為。其次,由於資訊的不對稱,加上欠缺其他的資訊管道,使得檢察官無從驗證警調提供信息的真偽,只能任憑環境的具體因素迫使其傾向核發通訊監察書,也因此,使得

法定要件約束警調行為的功能近乎完全喪失。 此外,我們也回答了這個問題:為什麼檢察官傾向核發通訊監察書?這首先是因為,法定要件過於模糊,因而喪失了約束檢察官決策的功能。其次,由於刻意設計的中立環境,雖然排除了部分可能影響檢察官決策的因素,但也同時讓具體環境中的其他因素,開始趁隙而入並影響決策,而這皆使得檢察官的決策系統性地傾向核發通訊監察書。 最後,為了解釋為什麼因監聽而破案的比例會如此的低,我們更提出了監聽的決策是長期的預測,本質上就極易出錯這個看法。 3.透過另一個問題:「可能會怎樣?」我們推論出各種修法選擇所可能引

發的效應。 我們首先談到了所謂的「令狀原則」,也就是將法官納入決策程序的修法建議。我們認為,由於資訊不對稱等問題仍然存在,因此,將法官納入決策程序,並不會帶來太大的改變。至於原本對於法官中立的期待,也因為具體環境中的種種現實因素,使得法官會如同檢察官一般傾向於核發通訊監察書。此外,中立的制度設計,切斷了決策結果與法官的關係,也因此削弱了法官追求正確決策的誘因。其次,在我國法官普遍不受人民信任的狀態下,將法官納入本已備受質疑的監聽決策程序,將使得原本就已相當脆弱的法官威信,受到更進一步地遭到斲傷。再者,將法官納入決策程序,代表著參與決策人數的增加,而這將導致所有的參與

人都會降低投入的心力,以及事後追究責任的困難。最後,將法官納入決策過程的令一個可能效應是,由於決策障礙的提高,將可能導致監聽聲請件數隨之減少。 另一個常見的修法建議是所謂的「國會監督」,不過,由於資訊不對稱的存在,國會監督的功能將十分有限。不過,一旦我們將國會監督機制引入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當中,真正的正面效應,或許並不是所謂的監督審查功能,而是使得媒體、國會及大眾,對於監聽制度,能夠形成制度性的持續關注。 要求監聽聲請者必須在執行監聽後,將所有監聽內容寫成譯文,這同樣也是一個可能的修法選擇。一旦採取了這個修法選擇,不但可以藉由痛苦的譯寫工作

,使得潛在的聲請者能在聲請前,更審慎地評估監聽的利弊得失;更可以使得警調等監聽聲請者有足夠的動力,時時去關心先前的預測與實際監聽結果的差距,一旦從監聽所得的內容發現已無監聽的必要時,警調也才有動力去自行停止監聽,以避免往後多餘的譯寫工作,而這也同時避免了往後無謂的隱私權侵害。此外,藉由這個修法選擇,提高了監聽所必須付出的代價,也因此可以讓監聽決策者能夠篩選出那些可以從監聽獲得龐大利益的聲請者。 不過,這個修法選擇也可能會帶來許多副作用,例如,許多通不過這道篩選機制的監聽,將會進入我們更難控制的其他管道。此外,由於譯寫所有監聽內容的工作相當費時費力,在第一線執法人員時

間有限的狀況下,就可能會形成譯寫工作的分工。而為了要減少譯寫工作的份量,警調甚至還可能會直接洗去或隱藏部分錄音內容。 將監聽機房統一遷移至地檢署,是另一個曾出現的修法建議,不過,本文認為,如果將監聽設備移至地檢署,只會讓懷疑的眼睛,由警調轉移至檢方的身上,這會使得檢方的威信受到大幅的影響。而另一個可能的效應是,原本存在於警調之間的互相監督機制,將會受到徹底的破壞。 至於製作詳實監聽記錄的修法建議,則也因為資訊不對稱的關係,使得其功能大打折扣。 此外,也有學者認為我國應修法,使電信業者或公正第三人於司法警察機關執

行監聽時在場。不過一旦將這個建議放在現實的環境中檢視,這個建議不切實際的缺點也就暴露無遺。 最後,我們認為,電信公司可以充當政府機關之外,另一個獨立的外部資訊來源。而其所提供的通聯記錄,將會有助於驗證以往我們無從辨認真偽的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