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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三法 修法 爭議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尤英夫寫的 大眾傳播法( 5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假新聞」的法制規範研析 以廣電三法為中心 - 立法院也說明:一、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 二、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 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相關罰則:第43條第1 ...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吳志光所指導 魏惠珍的 台灣付費電視平台結合管制之研究-兼論「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 (2021),提出廣電三法 修法 爭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反媒體壟斷、媒體結合管制、台灣付費電視平台。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韓國語文學系 董達所指導 張芸婷的 韓劇置入性行銷對台灣觀眾的購買意願調查 (2020),提出因為有 置入性行銷、台灣觀眾、購買意願、購買行為的重點而找出了 廣電三法 修法 爭議的解答。

最後網站匯社論:荒腔走板的廣電三法修法 - 匯流新聞網則補充:三法 通過後,NCC與台聯大言不慚對外宣稱為重大政績,但包括無線必載、黨政軍開放、有線電視分組付費等爭議條款全部沒過。結果就是想靠「有線一百、無線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廣電三法 修法 爭議,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大眾傳播法( 5版)

為了解決廣電三法 修法 爭議的問題,作者尤英夫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大眾傳播法」一書是專為新聞科系學生及從事新聞工作者量身訂做的實用大眾傳播法律書籍。事實上,其內容也適用於網際網路風行的今天。作者以深入淺出的文字有系統介紹大(或小)眾傳播工作者所可能面對的法律問題。熟諳本書將有助於減少新聞工作者的法律災難。

廣電三法 修法 爭議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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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1:00 NCC 揪竟是什麼??
02:15 關於 NCC 的爭議有哪些?
04:35 為什麼 NCC 會阻擋不了假新聞??
05:42 我們的觀點
07:33 提問囉!
08:06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土龍
|腳本: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絲繡、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本會沿革:https://reurl.cc/e7M87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本會法令:https://reurl.cc/Zq4QV
→ 通訊傳播基本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reurl.cc/m4xqG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reurl.cc/DLqvQ
→ 電信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reurl.cc/NLYX5
→ 廣播電視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reurl.cc/7LKrk
→ 有線廣播電視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reurl.cc/gpRWp
→ 衛星廣播電視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reurl.cc/4vLaV
→ 違反公序良俗 NCC罰三立80萬 要求中天改進:https://reurl.cc/VQY5N
→ NCC開鍘 不只中天,TVBS、中視、東森也被罰:https://reurl.cc/l4z5l
→ NCC主委確定請辭,過去哪些假新聞讓NCC成為「眾矢之的」?:https://reurl.cc/Zq4jg
→ 蘇貞昌痛批NCC 「誰都管他不到,但他也什麼都不管!」:https://reurl.cc/17Ko9
→ 罵NCC話太重?蘇貞昌:各界對各種事情看法我都尊重:https://reurl.cc/OLYpA
→ 蘇貞昌痛批NCC不恰當?前主委出面:公開施壓暴露無知:https://reurl.cc/VQYjN
→ 罰中天遭網友抗議 NCC再發2張圖解釋「媒體有查證義務」:https://reurl.cc/YRY9o
→ 重罰中天前,NCC已盡到監理之責?:https://reurl.cc/o48el
→ 綠委要求NCC裁罰網路假消息 主委詹婷怡:不在管轄範圍:https://reurl.cc/OLYAR
→ 始終忠於自我的NCC委員-陳憶寧:https://reurl.cc/l4zo6
→ P 新聞實驗室 - 台灣的媒體還有救嗎?【記者真心話】Vol.1:https://reurl.cc/KL8Qp
→ 中天不改善就撤換新聞主管?NCC:法令允許且有前例:https://reurl.cc/q4GN3
→ 假新聞流竄 NCC尚方寶劍怎麼斬?:https://reurl.cc/v4QWl
→ NCC主委缺席前瞻預算審查 藍委:散會前沒到全砍:https://reurl.cc/REYOD
→ 「文旦200萬噸丟水庫」、「最想看熊貓」報導不實,中天新聞台再遭NCC開罰百萬:https://reurl.cc/NLYGe
→ 三立新聞遭罰80萬 中天新聞再被NCC要求改進:https://reurl.cc/7LKRy

【 延伸閱讀 】
→ 揭祕跨國網軍製造地——看他們如何操弄錢、權、仇恨與謊言:https://reurl.cc/gpROb
→ 《數位通訊傳播法》解決什麼問題?洪貞玲:什麼都沒解決:https://reurl.cc/x4Nne
→ 南韓訓練「鍵盤戰士」 力抗北韓6000網軍:https://reurl.cc/5ZKYn
→ 黃國昌臉書-修法拒絕紅色媒體:https://reurl.cc/ELVkR
→ 黃國昌臉書-阻止紅色媒體通敵散佈假訊息、危害臺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https://reurl.cc/dlQRM
→ 給權給錢給人!何吉森:通傳匯流法規跟上腳步 NCC才有發揮空間:https://reurl.cc/QGY8Z
→ 正視網路時代挑戰 NCC需與時俱進才能讓台灣跟上國際:https://reurl.cc/NLYz9
→ NCC修正法規 鼓勵更多5G創新服務投入市場:https://reurl.cc/2yKxr
→ 假新聞不只是NCC的問題!「紅色滲透」時代我們能做的事:https://reurl.cc/jY9XD
→ 黃國昌擬修廣電三法拒絕紅色媒體 NCC:尊重:https://reurl.cc/WM0ey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訊傳播業務陳情網:https://reurl.cc/KL9KM
→ 同樣面對假新聞威脅,法國怎麼大力開罰?從NCC與中國滲透看法國媒體的多重防線:https://reurl.cc/GLNZy
→ 馮賢賢觀點》公視撿到槍 會用嗎?:https://reurl.cc/q4Yzy
→ 六合夜市拍廣告竟成媒體「韓流發威」素材 馮賢賢向NCC檢舉:https://reurl.cc/v4L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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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付費電視平台結合管制之研究-兼論「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

為了解決廣電三法 修法 爭議的問題,作者魏惠珍 這樣論述:

中文摘要本研究係以台灣付費電視平台結合管制規範為研究主題,並採取比較法研究及文獻分析為主要的研究方法。在比較法研究上,係以美、英及德國法制為主,透過對於這三個國家在廣播電視集中化管制規範及實務的研究,並檢視我國現行媒體結合管制規範的文獻資料,主要的研究成果如下所示:一、 付費電視平台結合管制的規範目標 由於媒體集中化程度差異造成言論市場多樣性的威脅程度的不同,因此在管制上應針對不同的危險,設定不同的管制規範。亦即對於跨媒體的結合是否在言論市場上取得支配意見的影響力,應視其結合後危險程度設定不同層次的管制方式,以符合比例原則。 本研究認為,在服務特性上,有線電視平台係以全頻道的線性

服務為主,IPTV的線性頻道服務其市場滲透率雖不高,雖無垂直整合的議題,然線性電視頻道服務依然是台灣民眾主要的收視來源,造成言論市場多樣性的威脅程度較高,因此在付費電視平台的結合管制目標,仍應以有線電視平台及IPTV平台為主。二、 付費電視平台結合管制的模式 鑑於公平交易法已針對市場占有率及事業之市場力量濫用行為加以規範,為避免重複立法規範,及考量經濟市場與輿論影響力二種模式放在同一法律中計算媒體集中度易生混淆,可能導致失準,本研究認為不宜採用年平均收視率、年平均收聽率或年平均閱讀率作為各管制門檻標準,直接量測有多少民眾收視、收聽、閱讀各媒體,兼與市場占有率以反映民眾之媒體使用情形,同時

避免與市場占有率所直接表徵之經濟市場力量混淆,一方面區分廣播電視主管機關與公平交易法主管機關彼此權限,另一方面則以此促成壟斷防制及多元維護之立法目的落實。以全國總人口數為計算母數,優點是可以推估實際收視、收聽、閱讀該媒體之人數,間接亦將網路及新興媒體使用行為一併納入考量,呈現民眾從不同管道獲取資訊之消長變化。當網路及新興媒體之影響力逐漸增大時,法規再與時俱進納入管制,始符合比例原則。由於本草案管制標的為廣播電視參與整合之行為,並非鎖定收視率嚴格限制其成長。頻道業者收視率較高或長期掌握觀眾收視動向,以致其收視率達到本草案所定之管制門檻,如未涉及與他事業整合,其實並不受限制;僅在該媒體規劃進一步參

與其他媒體整合時,因衍生支配性影響力過高,始有限制之必要。並根據廣播電視事業整合程度之不同,分別採行「申報」、「原則許可例外禁止」、「原則禁止例外許可」和「完全禁止」等四種管制加以規範;並針對無線廣播、無線電視、衛星頻道、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產業內之相互整合,以及廣播電視事業跨業以及與日報、週刊間之整合,分別加以規範。三、 付費電視平台結合管制的配套措施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傳播匯流法制重要議題研析與政策建議」委託研究建議採取「最小幅度修法」途徑,亦即短期內冀希盡可能透過落實並強化執法、或行政部門修正法規命令等方式,達成有實效的法制政策環境轉換;中長期再以整全的法制革新,正本清源並釜

底抽薪地完備傳播法體系。其中就媒體水平集中及垂直整合之管制,認為現行之媒體水平集中及垂直整合管制規範短期間仍不宜貿然落日。中長期則應與「反媒體壟斷」相關立法做整體思考與規劃。 本研究認為在有線電視系統於頻道流動的箝制力仍未改變下,加上IPTV平台與OTT平台未能形成競爭,建議採取「最小幅度修法」途徑,亦即短期內冀希盡可能透過落實並強化執法、或行政部門修正法規命令等方式,達成有實效的法制政策環境轉換;中長期再以整全的法制革新,正本清源並釜底抽薪地完備傳播法體系。其中就媒體水平集中及垂直整合之管制,認為現行之媒體水平集中及垂直整合管制規範短期間仍不宜貿然落日。中長期則應與「反媒體壟斷」相關立

法做整體思考與規劃。在「反媒體壟斷」相關立法未完成前,有線電視法的水平及垂直管制不宜貿然解除。四、 對《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之建議1. 維持新聞、政論節目等新聞頻道的多樣性2. 對於報紙與電視頻道跨媒體結合的禁止3. 有線電視平台與IPTV電視平台中性平台化,禁止結合。4. 頻道代理制度列入管制5. 媒金分離條款暫不宜列入管制

韓劇置入性行銷對台灣觀眾的購買意願調查

為了解決廣電三法 修法 爭議的問題,作者張芸婷 這樣論述:

韓國政府於2010年開放,戲劇節目可以置入產品行銷迄今,產品置入戲劇節目的廣告方式,已越來越受廠商的重視,因為消費者厭倦傳統廣告,影響電視劇演出的完整性。本研究旨在探討台灣觀眾在觀賞韓劇後,對劇中置入的產品是否產生購買意願?產生購買意願後是否會轉化成實際購買行為。研究發現台灣觀眾觀賞韓劇使用的媒體,以網路影音串流平台及有線電視為主,觀賞韓劇後屬於理性購物,不會因韓劇置入產品的影響而特意去購買置入產品。若需購買置入產品時,則是透過網路平台購買。在購買意願與購買行為相關分析,顯示研究對象,觀賞韓劇後購買意願與實際購買行為屬中度相關。研究發現想提高消費者對韓劇中置入產品購買意願,進而轉化成實際購買

行為。除了產品本身須具有吸引力外,還需要透過劇中技巧的情節安排,及劇中男、女主角使用置入產品。透過這些因素的相輔相成,才能使韓劇中置入的產品達到良好的銷售效果。